湘鄉市農業農村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市農業農村局加掛湘鄉市鄉村振興局、湘鄉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農辦)設在市農業農村局,根據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等。市委農辦設置秘書股,負責處理市委農辦日常事務。市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農辦相關工作,接受市委農辦統籌協調。
一、主要職責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湘潭市委和市委關于“三農”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實到履行職責過程中。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以鄉村振興為重心的“三農”工作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參與涉農的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關工作。牽頭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組織開展對口幫扶、定點幫扶、社會幫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過渡期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相關考核評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湘潭市和市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相關資金分配建議方案并指導、監督資金使用,推動鄉村幫扶產業發展。承擔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有關工作,構建長效幫扶機制。
(五)牽頭協調推進縣域經濟發展。負責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推動延長農產品產業鏈。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推進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貫徹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標準,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負責耕地、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貫徹執行農業生產資料、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并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并組織疫情撲滅。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編制相關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高素質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相關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對外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職能轉變
市農業農村局要緊緊圍繞統籌抓好以鄉村振興為中心的“三農”各項工作,加快建設農業強市。
(一)推動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持續壓實各方責任,過渡期內保持有關幫扶政策、財政支持、項目安排總體穩定,項目資金相對獨立運行管理,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
(二)加強對全市鄉村振興促進工作的統籌協調、宏觀指導和監督檢查。扎實推進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推動農村產權規范流轉和交易,推動返鄉創業,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動實現共同富裕,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三)統籌推進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加強耕地種植用途管控,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樹立大食物觀,推進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促進鄉村產業全鏈條升級,實現農產品保數量、保質量、保多樣,保障食物供給安全。
(四)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融合、產業體系創新體系融匯、農科教產學研融通,打造種業創新、智慧智能農機裝備制造高地,提升科技進步對農業的貢獻率。
(五)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推動綠色、有機等優質農產品發展,建立地理標志農產品協同保護和產業培育體系,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
三、與其他部門的職責分工
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