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局機構設置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3-10 14:34
市農業農村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牽頭指導協調市農業農村局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農情信息統計、監測、發布。負責全局場所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局系統所屬單位計劃生育、農村養老保險等工作。起草機關內部農業農村工作重要文件和綜合性材料。負責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農業農村課題調研、典型推介、新聞宣傳工作。
(二)法規股(審批服務股)。負責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有關法律法規的執法監督、信訪維穩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有關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法律事務工作。組織普法宣傳工作。承擔本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和動態調整等工作。按照授權范圍負責統一受理、辦理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負責政務服務的相關工作。
(三)政策與改革股(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股)。組織落實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貫徹執行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關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利用。
(四)發展規劃股。貫徹落實國家以鄉村振興為重心的“三農”工作規劃。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項目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承擔推進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承擔鄉村幫扶產業發展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指導建設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園區辦公室相關工作。
(五)種植業管理股(農藥管理股)。擬訂種植業、農作物種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耕地種植用途管控日常監督工作,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有關工作。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安全、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承擔市內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種苗。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撥。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六)畜牧獸醫股。擬訂畜牧業、畜禽種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指導畜牧業標準化生產。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監督管理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組織實施市內動物防疫檢疫。承擔獸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關工作。
(七)漁業漁政管理股。擬訂全市漁業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水產健康養殖和水產品加工流通,組織水生動物病害防控。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漁港。指導漁業安全生產。
(八)鄉村產業發展股(市場與信息化股)。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推動延長農產品產業鏈。擬訂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的規劃并指導實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工作。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制定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負責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負責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和數字鄉村發展有關工作。承擔農業涉外事務、農業貿易促進、產業損害調查、農業援外項目實施、有關國際公約市內履約等有關工作。承擔協調管理有關農業組織或機構的合作交流事務。
(九)鄉村建設股。協調推動鄉村建設行動。推動農村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和運行管護。負責牽頭指導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開展農村廁所革命。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農民參與鄉村建設機制。
(十)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股(縣域經濟發展股)。參與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承擔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推動農村文化發展和移風易俗,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承擔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承擔農業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工作。研究提出縣域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全市縣城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協調推動縣域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發展,提出年度工作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產業強鎮、特色小鎮建設。協調推進美麗鄉村示范創建相關工作。落實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相關項目建議。
(十一)幫扶和監督檢查股。承擔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指導脫貧幫扶項目資產管理,配合推進易地搬遷后續扶持。協調推動脫貧勞動力就業,指導開展有關技能培訓。協同推進脫貧地區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保障工作。組織開展對口幫扶、定點幫扶,參與協調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選派工作,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推進鄉村振興。承擔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常態化幫扶有關工作。承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過渡期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工作。承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進鄉村振興有關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農業農村部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二)科技教育股。承擔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負責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有關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
(十三)農業資源保護與利用股。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和安全利用工作。
(十四)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股。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有關工作。負責符合農產品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
(十五)農業機械化管理股。擬訂農業機械化發展政策和規劃、農機作業規范和技術標準并指導實施。指導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應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負責農機購置補貼審批和農機項目管理工作。負責農機市場監督工作。負責農業機械的登記、年檢和駕駛證(操作證)的核發等工作。
(十六)農田建設股。擬訂農田建設項目需求方案。承擔耕地質量管理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指導新增耕地質量鑒定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指導墾區現代農業建設。
(十七)財務股。擬訂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資金項目方案,擬訂農業投資規模、發展方向規劃并組織實施。審核相關農業投資項目。編報部門預算并組織執行。研究提出中央、省、湘潭市和市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相關資金分配建議方案并指導、監督資金使用。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
(十八)人事股(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股)。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九)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紀檢工作,領導機關群團組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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