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2026年中央財政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項目實施主體遴選公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6-03-30 16:59
為提升我市秸稈綜合利用水平,確保2026年中央財政支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項目穩步推進,為深入貫徹《湖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6年中央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資金的通知》(湘財預〔2026〕2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組織開展2026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項目實施主體遴選。現將遴選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對象范圍
1.依法在政府主管部門登記注冊的企業、機構等,包括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企業等從事農作物秸稈離田、收儲運及綜合利用的經營主體。
2.對秸稈離田、收儲運和綜合利用意愿強烈、積極性高的經營主體。
二、遴選條件
1.依法在政府主管部門登記、注冊或依法批準成立;
2.有營業執照和對公銀行賬號;
3.公司及法人銀行信用良好,無失信記錄;
4.近兩年無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5.無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
6.無涉黑涉惡現象;
7.優先支持從事過秸稈收儲/加工/利用/還田等經營活動的主體。
三、財政資金支持環節和補助限額
(一)支持環節
1.主要對經營主體在收儲設施建設(辦公用房、職工住房等不納入獎補范圍)和秸稈相關的機械設備采購等環節形成固定資產的投資進行補助(已享受過其他部門類似財政獎補政策的,不再納入本次支持范圍)。
2.支持秸稈科學還田沃土。因地制宜推行秸稈翻埋、碎混、覆蓋等秸稈還田沃土技術模式,積極推廣轉化農業農村部分區域、部分作物制定的秸稈科學還田操作規程,以及建立的農機農藝配套的綜合方案。
3.支持秸稈離田高效利用。重點支持秸稈收儲、加工、利用等環節的市場主體,鼓勵推行秸稈綜合利用與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相結合模式,提高離田效能。完善“打捆—清運”“粉碎—清運”等秸稈離田收集模式,減少秸稈打包帶土,示范推廣高效收儲運設施設備,降低離田成本。
(二)補助方式及標準
采取先建后補的方式對實施主體進行補助,原則上對企業實施的項目獎補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3,對合作社、家庭農場實施的項目獎補比例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2。
對秸稈相關設備購置按照所有財政性補貼不超過實際購買金額的50%進行獎補。
四、申報要求
(一)主體申報。具備條件的申報主體填寫申報表(附件1),根據評分細則(附件2)附證明材料,按照資料匯編目錄(附件3)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五份(復印件需加蓋主體公章),報所在鄉鎮(街道)初審同意,再報湘鄉市農業農村局農業資源保護與利用股(聯系人:沈奇勝,咨詢電話:15399992087)。申報截止時間2026年4月7日下午17時整,逾期不予受理。
(二)專家評審。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對申報主體申報資料進行評審,按得分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項目實施主體。
(三)結果公示。評審結果在湘鄉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附件:1.
湘鄉市2026年中央財政支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項目主體申報表.docx
2.
湘鄉市2026年中央財政支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項目實施主體遴選評分細則.docx
湘鄉市農業農村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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