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43060000/2017-1206055
主題詞:民政、扶貧、救助
文號:湘鄉政辦函〔2017〕33號
信息類別:法規文件
發文日期:2017-06-09 00:00:00
發布機構:法制辦
統一登記號:
失效日期:2022-06-10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湘鄉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實施方案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7-06-09 10:15 點擊量:1
湘鄉政辦函〔2017〕33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湘鄉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機關各有關單位:
《湘鄉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6月9日
湘鄉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5〕52號)和省殘疾人聯合會、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殘聯字〔2016〕34號)及湘潭市殘疾人聯合會、湘潭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湘潭市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實施細則〉的通知》(潭殘聯字〔2017〕1號)精神,切實做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上一年度全市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信息動態更新數據為基數,確定我市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度有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接受基本康復服務的比例分別達到40%、55%、70%、80%以上。
二、工作體系
(一)組織管理體系。建立市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市殘聯、衛計、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扶貧等部門分工協作,共同組織實施我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
市殘聯:負責制定我市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確定殘疾人康復評估機構和康復服務機構;組織康復協調員業務技術培訓;督導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工作進度,做好年度任務執行情況的匯總和反饋工作;開展宣傳工作,負責籌措殘疾人康復專項資金。
市衛生計生局:負責會同市殘聯確定殘疾人康復評估機構和康復服務機構;將殘疾人康復服務納入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考核內容,結合健康扶貧工程,對貧困殘疾人實施分類救治,提供醫療康復服務;加強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康復技術培訓。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落實上級關于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的政策。
市民政局:負責將符合條件的康復對象納入醫療救助項目,將有特殊困難的康復對象納入臨時救濟項目。
市扶貧辦:負責將貧困殘疾人納入脫貧攻堅工程。
其他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工作。
(二)技術指導體系。由市殘聯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共同組織成立由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技術指導組,負責為制定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確定定點康復評估與服務機構提供技術支持;開展技術培訓、指導和成效評估。
(三)精準康復服務小組。每個村(社區)配備1名村(社區)康復協調員,與村(社區)醫生共同組成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小組。條件不具備可由鄉、村殘疾人專職委員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生組成。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基本康復服務目錄和補貼標準。參照《湘潭市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2016年版)》制定《湘鄉市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2016年版)》(見附件1)。
(二)確定康復服務機構。由市殘聯會同市衛生計生局等部門共同確定定點康復服務機構,按照就近就便原則,優先將具備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康復服務機構納入,確保每個康復服務項目都有相應的定點康復機構。
(三)統籌安排殘疾人康復資金。市殘聯負責使用好省殘聯下撥的殘疾人康復資金,籌措本級殘疾人康復專項資金,多渠道籌集社會資金,按照《湖南省殘疾人康復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依據全市殘疾人專項調查中殘疾兒童和殘疾人康復需求狀況,做好資金使用方案。
(四)開展康復服務。
1.入戶。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小組采取入戶或集中訪問的方式,對照《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對殘疾人康復需求進行初步評估,對經評估確認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發放《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手冊》, 對康復需求明確的殘疾人,直接提出轉介意見。
2.評估。需要進一步評估的殘疾人,持《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手冊》到相關定點康復服務機構接受評估。機構按照評估結果選擇康復服務項目,提出轉介意見,并填寫《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手冊》。對市級康復評估機構不具備評估能力的項目,委托省、湘潭市相關具備專業診斷、評估能力的機構進行評估。對行動不便或地處偏僻地區的殘疾人,市殘聯組織康復評估機構入戶或集中對殘疾人進行評估。
3.申請服務。接受評估后的殘疾人或其監護人依據評估機構轉介意見,填寫《湘鄉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補助申請審批表》(見附件2),經鄉鎮辦事處殘聯審核后,向市殘聯申請殘疾人康復服務補助,市殘聯根據殘疾人康復服務項目任務指標和殘疾人家庭經濟狀況,審核確定補助額度。
4.實施康復服務。殘疾人持《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手冊》到定點康復服務機構接受康復服務。定點康復服務機構為殘疾人制定個性化康復服務方案,建立康復服務檔案,依據《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為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
5.費用結算。實行定額補助的,已納入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范圍以及列入政府相關部門醫療救助工程的康復服務項目,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或政府相關部門項目資金先行結算。
人工耳蝸與助聽器救助項目,由省殘聯與定點康復服務機構直接進行結算。其他免費與定額補助的康復服務項目,在殘疾人接受康復服務后由定點康復機構憑康復服務手冊和相關服務證明,與市殘聯結算,殘疾人自費部分由殘疾人或其監護人與定點康復機構直接結算。
(五)信息報送與管理。各級康復服務機構與社區康復協調員分別按月將殘疾人接受康復服務情況匯總,填寫《殘疾人康復需求和康復服務情況匯總表》,于每月30日前報送至市殘聯康復辦。市殘聯按月對康復服務機構、社區康復協調員報送信息進行比對,審核無誤后,將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康復臺賬和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數據庫。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是一項重大民生工程,各地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將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納入脫貧攻堅、深化醫改、健康扶貧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各部門職責,實現部門專項規劃和精準康復服務有效銜接,對涉及殘疾人康復的各類資源、項目、措施統籌安排,做好資金安排、政策銜接、項目落地、人力調配、推進實施等工作,確保精準康復服務落實到位。
(二)提升服務能力。發揮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殘疾人康復機構、特殊教育學校、社區服務中心等機構的設施、人員、技術資源作用,形成殘疾人康復服務網絡。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康復機構和康復服務組織,為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訓練和支持性服務。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到殘疾人康復服務中。殘聯系統康復機構要切實增強康復服務能力,重點做好基本康復服務目錄中支持性服務,指導基層開展殘疾人康復服務,協助鄉鎮辦事處殘聯做好精準康復服務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評估等工作。
(三)強化基層培訓。加強對各鄉鎮辦事處殘聯、衛計辦和定點康復評估機構、康復服務機構管理人員的工作培訓,使其深入理解精準康復服務的主要精神,掌握工作流程和各項要求,做好精準康復服務的具體實施。要重點做好康復服務人員培訓,不經培訓不上崗,突出培訓的經常性和實用性,使其熟練掌握主要服務流程、康復政策信息和基本康復知識,重點掌握針對殘疾人的康復需求給予何種適宜的服務。市殘聯要組織殘聯系統及定點康復機構專業人員的實用技術、操作規范培訓工作。市衛生計生部門、醫療衛生機構要支持定點康復機構醫務人員定期參加殘疾人康復業務培訓,將殘疾人康復納入全科醫生和鄉村醫生培養培訓內容中,充分發揮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在殘疾人社區康復中的作用。
(四)嚴格規范管理。加強各級各類定點機構的管理,市殘聯、市衛生計生局要結合國家、省制定的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定點機構準入標準、服務規范,合理確定各類定點康復評估機構和康復服務機構。要健全完善各項手續及管理制度,簽訂機構服務協議,明確服務標準,建立定期考評制度,完善定點機構的準入和退出制度,確保服務質量,激發服務活力。要提高精準康復服務效率,促進部門業務整合,充分利用好全國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信息數據動態更新、殘疾人證評殘、新生兒疾病篩查項目等工作的基礎和既有成果,實現部門數據、評估資源對接共享,減少重復入戶和評估,為制定本地服務措施提供科學依據。加強殘疾人康復信息數據的安全保密工作,加強相關部門和定點康復評估機構、定點康復服務機構、精準康復服務小組人員的信息安全教育,切實提高安保意識,嚴格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調取和提供信息。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公開、傳遞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信息,杜絕殘疾人個人信息泄露,防止損害殘疾人利益的事件發生。
(五)廣泛宣傳引導。要充分借助各種主流媒體采取多種方式,準確解讀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的主要目標和具體措施,大力宣傳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有效舉措,全面展示我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工作的生動實踐和顯著成效,營造全社會關心殘疾人康復的良好氛圍。要推進殘疾人精準康復進鄉村、進社區、進家庭,充分利用廣播網絡、各種傳播媒體以及集市等,向農村居民普及康復知識和發放宣傳資料,在各類康復機構設立康復科普知識宣傳欄,組織開展知識講座等活動。要加強對殘疾人及其家屬的宣傳和培訓,特別注意搜集和大力宣傳殘疾人通過接受康復服務改善身體狀況、恢復身體功能的鮮活實例,增強殘疾人主動參與康復的信心和積極性。要突出典型引路作用,搜集、報道、推廣各地各部門實施精準康復服務的好經驗、好做法,對服務成效明顯、貢獻突出的部門、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進行集中宣傳。
(六)落實督導檢查。建立精準康復服務督導檢查制度,市殘聯、市衛生計生局等部門要將精準康復服務行動納入本部門年度工作考核內容之中,并組織專家對各類定點的評估、康復服務機構進行抽查。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省級要求落實相關督導責任,做好機構抽查和行動考核等工作。
建立全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工作信息通報制度。根據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數據庫,定期通報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工作任務完成進度、工作動態、典型經驗。
(七)加強資金管理。各部門要對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定期組織自查。專項資金支出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專項資金支付管理,要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依據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費用結算有關要求,及時向康復服務機構執行經費撥付。各部門要加強對專項資金管理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專款專用。要按照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于次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告上一年度專項資金分配使用和執行情況。
附件:1.湘鄉市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2016年版)
2.湘鄉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補助申請審批表
3.湘鄉市殘疾人康復需求和康復服務情況匯總表
4.湘鄉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工作流程圖
5.湘潭市精準康復服務轉介機構
附件1
湘鄉市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目錄(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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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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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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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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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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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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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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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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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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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內障復明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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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內障摘除術和人工晶體植入術,做好術后護理。標準參見《臨床診療指南-眼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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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保/醫療救助/萬人復明計劃項目資金/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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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萬人復明計劃項目對象每人補助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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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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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杖。每3年評估調換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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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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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杖80元/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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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行走及適應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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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評估;定向技能及行走訓練,每周1次,每次2小時,訓練時間不少于2個月;社會適應能力訓練,每周1次,每次2小時,訓練時間不少于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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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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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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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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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盲者心理疏導,盲后半年內,每月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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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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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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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視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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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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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型遠距離助視器、近距離助視器;助視器適應性訓練。每年評估1次,視情況予以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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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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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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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功能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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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評估;視覺基本技能訓練(含固定注視、定位注視、視覺跟蹤與追蹤、視覺搜尋訓練),訓練時間不少于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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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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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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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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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歲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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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蝸植入手術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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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植入人工耳蝸。標準參見《人工耳蝸植入工作指南(2013年版)》(中華醫學會編著)。
2.單耳佩戴人工耳蝸;第一年調機不少于3次,之后每年調機不少于1次。 |
基本醫保/醫療救助/啟聰扶貧計劃項目資金/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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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補貼6萬元/例,納入啟聰扶貧項目的補貼3-6萬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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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聽器適配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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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助聽器。雙耳配戴;每年助聽器調試不少于2次。
2.助聽器輔助材料。耳模,每半年評估1次。電池,每日自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更換耳模、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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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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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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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力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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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歲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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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覺言語功能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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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評估,至少提供2次聽覺、言語康復能力評估(術前或適配前1次,術后或適配后1次);康復訓練,根據評估結果,每年訓練時間不少于10個月,全日制康復訓練每天單訓不少于30分鐘,小年齡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復訓練的兒童,每周單訓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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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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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萬元/10個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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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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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家長康復指導、心理輔導、康復咨詢等服務。每年家長康復指導不少于10個月,每月至少服務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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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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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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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歲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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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耳蝸植入手術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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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植入人工耳蝸。標準參見《人工耳蝸植入工作指南(2013年版)》(中華醫學會編著)。
2.單耳佩戴人工耳蝸;第一年調機不少于3次,之后每年調機不少于1次。 |
基本醫保/醫療救助/啟聰扶貧計劃項目資金/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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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補貼6萬元/例,納入啟聰扶貧項目的補貼3-6萬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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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器具適配及適應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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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聽器,雙耳配戴,適配后第一年助聽調試不少于2次,之后每年助聽調試不少于1次;助聽器適應性訓練,訓練時間不少于1個月,每周至少服務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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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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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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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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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康復指導、心理輔導、康復咨詢等服務,每半年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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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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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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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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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器具適配及適應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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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聽器,至少1耳配戴助聽器,適配后第一年助聽調試不少于2次,之后每年助聽調試不少于1次;助聽器適應性訓練,訓練時間不少于1個月,每周至少服務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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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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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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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體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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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歲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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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治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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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馬蹄內翻足等足畸形、小兒麻痹后遺癥、腦癱導致嚴重痙攣、肌腱攣縮、關節畸形及脫位、脊柱裂導致下肢畸形等矯治手術。標準參見《臨床診療指南-小兒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床技術操作規范-小兒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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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保/醫療救助/政府相關部門項目資金/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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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萬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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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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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評估結果選擇適配基本型假肢、矯形器、輪椅、助行器具、坐姿椅、站立架等輔助器具,提供使用指導;每半年評估1次,必要時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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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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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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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體
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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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歲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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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及適應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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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評估(含運動功能、語言、日常生活、社會參與能力等);康復訓練,包括維持關節活動度、增強肌力、語言訓練、日常生活能力訓練、社會參與能力訓練等,根據評估結果,每年訓練時間不少于10個月,全日制康復訓練每天單訓不少于30分鐘,小年齡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復訓練的兒童,每周單訓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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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保/醫療救助/政府相關部門項目資金/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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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萬元/10個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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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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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家長康復知識培訓、心理輔導、康復咨詢與指導等服務。每年家長康復指導不少于10個月,每月至少服務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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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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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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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歲兒童及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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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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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評估結果選擇適配基本型假肢、矯形器、輪椅、助行器具、生活自助具等輔助器具,提供使用指導;每3年評估1次,必要時更換(7-17歲兒童每年評估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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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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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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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治療及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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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評估(含運動功能、認知能力、日常生活、社會參與能力等);康復治療及訓練,包括運動療法、作業療法、肢體綜合訓練、認知訓練等,每月訓練不少于1次,每次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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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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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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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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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肢體殘疾人日間照料、長期護理、居家護理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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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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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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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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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歲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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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及適應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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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評估(含認知、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等);康復訓練,包括認知、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訓練等,根據評估結果,每年訓練時間不少于10個月,全日制康復訓練每天單訓不少于30分鐘,小年齡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復訓練的兒童,每周單訓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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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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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萬元/10個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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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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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歲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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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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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家長康復知識培訓、心理輔導、康復咨詢與指導等服務。每年家長康復指導不少于10個月,每月至少服務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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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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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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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歲兒童及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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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及適應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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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評估(含認知、生活自理和社會適應能力等);康復訓練,包括認知、生活自理、職業康復訓練和社會適應能力訓練等,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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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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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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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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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智力殘疾人日間照料、長期護理、居家護理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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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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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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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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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歲孤獨癥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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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及適應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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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評估(含言語溝通、社交能力、生活自理等);康復訓練,包括言語溝通、社交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根據評估結果,每年訓練時間不少于10個月,全日制康復訓練每天單訓不少于30分鐘,小年齡及入普幼等非全日制康復訓練的兒童,每周單訓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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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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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萬元/10個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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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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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家長康復知識培訓、心理輔導、康復咨詢與指導等服務。每年家長康復指導不少于10個月,每月至少服務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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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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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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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歲孤獨癥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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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及適應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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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評估(含言語溝通、情緒和行為、社交能力、生活自理等);康復訓練,包括言語溝通、情緒和行為、社交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根據評估結果,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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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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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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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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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家長康復知識培訓、心理輔導、康復咨詢與指導等服務,每半年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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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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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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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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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
精神殘疾人 |
精神疾病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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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治療基本藥物;重癥急性期患者住院治療。標準參見《臨床診療指南-精神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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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保/醫療救助/政府相關部門項目資金/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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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民生實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對象5000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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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障礙作業療法
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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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評估(含生活自理、社會交往、體能等);作業療法訓練,包括日常生活活動(ADL)訓練、家務活動訓練等,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訓練不少于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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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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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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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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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自理、心理疏導、日間照料、工(娛)療、農療、職業康復等服務;每月隨訪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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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專項/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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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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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已納入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范圍以及列入政府相關部門醫療救助工程的康復服務項目,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或政府相關部門項目資金先行結算,殘疾人自負部分由各地根據省(區、市)確定的最低補助標準及本地殘疾人康復資金狀況確定補助標準。未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政府部門醫療救助工程的康復服務項目,由省統一招標的,在殘疾人確認接受康復服務后,由省級殘聯與定點康復服務機構直接進行結算;其他免費與定額補助康復服務項目,在殘疾人接受康復服務后由定點康復機構憑康復服務卡和相關服務證明,與縣級殘聯進行結算。
2.標注“※”的服務項目必須配套提供其他相應服務才能視為獲得康復服務,低視力者適配助視器后須提供視功能訓練,0-6歲聽力殘疾兒童適配人工耳蝸或助聽器后須提供聽覺言語功能訓練,0-6歲肢體殘疾兒童接受矯治手術后須提供運動及適應訓練和必要的輔助器具。
附件2
湘鄉市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補助申請審批表
(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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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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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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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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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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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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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證號
(持證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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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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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力□ 聽力□ 肢體□ 智力□ 精神□(多重殘疾可多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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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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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 二級□ 三級□ 四級□ 未定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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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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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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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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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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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
□家庭經濟困難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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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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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戶
□非農業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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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醫療保險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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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享受醫療救助□享受其他保險
□無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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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需求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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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評估機構出具的“康復需求評估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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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或
監護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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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我的被監護人)基本情況如上,希望獲得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
項目。
申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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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
殘聯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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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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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
殘聯審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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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康復需求評估得到項目實施, 項目實施,康復專項補貼: 元。
審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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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1.此表由殘疾人或其監護人填寫,經社區康復協調員、鄉鎮(街道)殘聯審核后上報至縣(市、區)殘聯,由縣(市、 區)殘聯審批并留存。
2.“康復需求項目”欄依據評估機構出具的“康復需求評估意見”填寫。評估機構出具的“康復需求評估意見”須加蓋評估機構公章。
附件3
湘鄉市殘疾人康復需求和康復服務情況匯總表
縣(市、區) 鄉鎮(街道) 村(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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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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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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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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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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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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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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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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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需求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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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服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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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康復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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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服務機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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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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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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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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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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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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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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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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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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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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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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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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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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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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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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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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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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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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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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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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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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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注:1.此表由社區康復協調員和康復服務機構按殘疾類別分別填寫。
2.“得到康復服務項目”依照《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手冊》附表1“康復服務目錄”填寫。項目如下:
視力殘疾:
盲人:白內障復明手術、盲杖及其他輔助器具、盲人定向行走及適應訓練、中途盲者支持性服務。
低視力者:助視器適配及服務、視功能訓練。
聽力殘疾:
0-6歲兒童:0-6歲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植入手術及服務、0-6歲聽力殘疾兒童助聽器適配及服務、0-6歲聽力殘疾兒童聽覺言語功能訓練、0-6歲聽力殘疾兒童家長支持性服務。
7-17歲兒童:7-17歲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植入手術及服務、7-17歲聽力殘疾兒童助聽器適配及適應訓練、7-17歲聽力兒童家長支持性服務。
成人:成人聽力殘疾助聽器適配及適應訓練。
肢體殘疾:
0-6歲兒童:0-6歲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0-6歲肢體殘疾兒童假肢適配及服務、0-6歲肢體殘疾兒童矯形器適配及服務、0-6歲肢體殘疾兒童其他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0-6歲肢體殘疾兒童運動及適應訓練、0-6歲肢體殘疾兒童家長支持性服務。
7-17歲兒童及成人:7-17歲肢體殘疾兒童及成人假肢適配及服務、7-17歲肢體殘疾兒童及成人矯形器適配及服務、7-17歲肢體殘疾兒童及成人其他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7-17歲肢體殘疾兒童及成人康復治療及訓練、7-17歲重度肢體殘疾兒童及成年重度肢體殘疾人支持性服務。
智力殘疾:
0-6歲兒童:0-6歲智力殘疾兒童認知及適應訓練、0-6歲智力殘疾兒童家長支持性服務。
7-17歲兒童及成人:7-17歲智力殘疾兒童及成人認知及適應訓練、7-17歲重度智力殘疾兒童及成年重度智力殘疾人支持性服務。
精神殘疾:
0-6歲孤獨癥兒童:0-6歲孤獨癥兒童溝通及適應訓練、0-6歲孤獨癥兒童家長支持性服務。
7-17歲孤獨癥兒童:7-17歲孤獨癥兒童溝通及適應訓練、7-17歲孤獨癥兒童家長支持性服務。
成人:成年精神殘疾人精神疾病治療、成年精神殘疾人精神障礙作業療法訓練、成年精神殘疾人支持性服務。
3.此表一式兩份,每年定期填寫后一份逐級上報至縣(市、區)殘聯,一份由康復服務機構或社區康復協調員留存。
附件5
湘潭市精準康復服務轉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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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機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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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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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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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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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腦癱殘障兒童康復訓練基地(湘潭市第一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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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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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222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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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胎、嬰兒殘疾早期干預基地(湘潭市婦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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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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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076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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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精神智力殘疾人康復托養基地(湘潭市第五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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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靖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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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732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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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兒童肢體殘疾人康復訓練基地(湘潭市中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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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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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722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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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低視力殘疾康復基地(湘潭愛爾眼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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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 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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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078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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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防盲治盲康復基地(湘潭市仁和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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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素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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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73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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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聽力語言殘疾人康復訓練基地(湘潭市特殊教育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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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飛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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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732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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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偏癱殘疾人早期干預基地(湘潭民康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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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梓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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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732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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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肢體殘疾預防康復基地(湘潭市杰昭假肢矯形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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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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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521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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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自閉癥兒童康復訓練基地(湘潭市岳塘區親園培智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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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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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7527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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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智障、自閉癥兒童康復訓練基地(韶山市博愛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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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博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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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31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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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聽力康復基地(湖南榮聲聽力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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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振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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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327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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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縣婦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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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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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523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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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鄉市智障殘疾兒童康復基地 (湘鄉東山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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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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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522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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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縣級轉介機構按照屬地原則轉介;
2.兒童聽力康復訓練只有城區可轉介到特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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