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政策解讀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9-12-23 16:12
一、制定《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激發各類市場活力,實施高水平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政策,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李克強總理指出,營商環境就是競爭力,就是生產力;推動經濟發展的著力點,要由“抓項目”轉向“抓環境”,把“放管服”改革向縱深推進。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推動政府職能轉向減審批、強監管、優服務,促進市場公平競爭,2018年5月14日,國務院部署在全國15個城市和一個省開展改革試點。
2018年6月10日,湖南省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我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思路,我省在全國非試點地區率先啟動改革,并明確我省改革要點為疏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不暢的“堵點”,消除部分審批程序繁、時間長的“痛點”,破解部門信息壁壘的“難點”。我省先后出臺湘政辦發〔2018〕76號、湘政辦發〔2019〕24號文件,提出十大重點舉措,細化分解了78項改革任務,要求各地出臺改革方案,明確改革任務和線路,并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2019年8月5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出臺《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部署全市改革工作。
二、制定《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文件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
2、《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深化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9〕24號);
3、《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潭政辦發〔2019〕25號)。
三、《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
《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由五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為總體要求。
第二部分為統一審批流程,含:精簡審批環節、規范審批事項、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分類制定審批流程、實行聯合審圖、聯合驗收、聯合測繪、推行區域評估、推行告知承諾制等內容。
第三部分為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為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
第四部分為統一審批監管體系,含“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等內容。
第五部分為統一監管方式,含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審批流程監管、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規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加強溝通反饋、業務培訓和信息公開、加強制度和法治保障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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