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9-09-04 09:01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服務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和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實施交通精準扶貧,加快我市交通發展,為實現我市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出臺依據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脫貧攻堅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7]65號)和《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湘交農路[2017]226號)、《湘潭市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實施方案》(潭政辦發[ 2018]16號)等文件精神。
三、建設目標
2018-2019年,實現全市25戶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實施全市289個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總里程288公里,全市自然村全部實現“組組通”。2018年實施148公里,2019年實施140公里。
四、建設標準
(一)路基:一般應不低于四級公路技術標準,路基寬度不小于4.5米,路基滿足平整度和強度要求,頂面單點彎程檢測值應達到四級公路規范要求。
(二)路面:路面寬度不小于3.5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非重載交通的路面面層厚度不小于18厘米,強度等級不低于C25。
(三)附屬設施:同步建好路肩、排水,在陡坡、急彎、沿河、村莊和人群聚集地段應因地制宜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
(四)錯車道:路基寬度4.5米以下(含4.5米),路面寬度3.5米(含3.5米)以下,應按每公里3個的標準科學設置錯車道。
(五)優化設計:項目道路和涵洞工程采用簡易設計,新建橋涵的設計荷載應不低于公路一Ⅱ級要求;道路路線走向設計圖按規劃圖確定,路面結構和構造物設計圖按標準圖形確定。安保設施、標志、標識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按“三同時”的原則設置。
五、保證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湘鄉市“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市交通運輸局。市直各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各村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組織建設、籌措整合資金、協助造價審查、項目實施、驗收、工程結算,落實管養責任人和資金等工作。
(二)統籌資金安排和使用。路面建設資金來源以政府投入為主,主要由省級獎補資金、湘潭市人民政府配套資金和湘鄉市人民政府等籌措整合資金組成,省、市獎補資金由湘潭市交通運輸局直接撥付到施工單位,湘鄉市人民政府的自籌資金通過湘鄉市農村公路建設資金專戶核算,根據施工合同及時支付。路基建設由鄉鎮辦事處、村負責。
(三)營造良好建設氛圍和環境。各鄉鎮辦事處要加強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宣傳,充分發揮多媒體、多渠道作用,結合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一道安排部署,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監督的良好氛圍;應切實維護好施工環境,依法打擊擾亂施工環境行為,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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