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43060000/2018-259139
主題詞:民生建設
文號:湘鄉政辦發〔2018〕34號
信息類別:法規文件
發文日期:2018-07-10 00:00:00
發布機構:法制辦
統一登記號:
失效日期:2023-07-09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湘鄉市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實施方案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8-07-10 10:46 點擊量:1
湘鄉市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實施方案
為充分發揮交通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的基礎性作用,扎實推進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工作,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脫貧攻堅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7〕65號)和《湖南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湘交農路〔2017〕226號)、《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市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潭政辦發〔2018〕16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交通精準扶貧,加快我市交通發展,實現全市25戶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為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基本原則
1.科學規劃,保護環境。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規劃應根據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工作需要科學合理編制和實施。建設應盡量利用老路,減少拆遷,節約土地,避免大改大調、高填深切;保護基本農田,保護水利等基礎設施,防范地質災害,保護生態環境。
2.統一建設,確保進度。根據湘政辦發〔2017〕65號文件要求,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采取省級統籌、市州組織、縣負主責、統一建設的新模式,湘潭市統一進行招標,確定施工單位,以縣市區為主體,簽訂施工合同,加快項目實施,確保工程建設進度。
3.確保質量,確保安全。按照“質量優先、安全第一”的原則,加強工程全過程質量管控,強化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4.加強監管,合力推進。加強對規劃、計劃、招投標、資金、驗收等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充分調動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形成合力共同推進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
(三)建設目標
2018-2019年,實施全市289個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總里程288公里,全市自然村全部實現“組組通”。其中,2018年實施148公里,2019年實施140公里。
二、建設標準
新建自然村通水泥(瀝青)公路主要建設技術指標應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O1-2014)、《農村公路建設暫行技術要求》(交公路發〔2004〕372號)等規定。
路基:一般應不低于四級公路技術標準,路基寬度不小于4.5米,路基滿足平整度和強度要求,頂面單點彎程檢測值應達到四級公路規范要求。
路面:路面寬度不小于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非重載交通的路面面層厚度不小于18厘米,強度等級不低于C25。
附屬設施:同步建好路肩、排水,在陡坡、急彎、沿河、村莊和人群聚集地段應因地制宜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
錯車道:路基寬度4.5米以下(含4.5米),路面寬度3.5米(含3.5米)以下的,應按每公里3個的標準科學設置錯車道。
優化設計:項目道路和涵洞工程采用簡易設計,新建橋涵的設計荷戴應不低于公路一Ⅱ級要求;道路路線走向設計圖按規劃圖確定,路面結構和構造物設計圖按標準圖形確定。安保設施、標志、標識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按“三同時”的原則設置。除大橋和隧道工程項目設計由湘潭市交通運輸局審批外,其他設計由湘鄉市交通運輸局審批。
三、工作要求
(一)確定年度任務。2018年3月底前,確定分年度擬實施的公路建設任務,由鄉鎮根據規劃里程報市交通運輸局,再匯總報湘潭市交通運輸局、湖南省交通運輸廳。9月底前完成路基工程,11月底前完成目標任務。2018年建設任務應優先安排現代農業示范園、特色小鎮、旅游景區、省定貧困村等范圍內的項目,建設任務不少于總目標任務數的50%。
(二)規范招標和合同管理。由湘潭市交通運輸局組織統一招標,確定包括項目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工期、結算方式、監管等內容的合同總體框架協議,明確政府與施工方的基本權責,并與中標單位簽訂框架協議。市交通運輸局與中標施工單位簽訂具體施工合同,細化施工具體條款。兩級交通運輸部門按協議和合同加強對施工單位的履約管理,確保權責清晰、執行有效。
(三)加強監督管理。市交通運輸局應加強對鄉鎮的指導管理,督促施工單位認真履行施工合同,根據驗收合格的路基和便于施工組織的原則,安排施工時序,統等協調,加強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管理和監督工作。強化鄉鎮辦事處、村委會農村公路建設的首要責任,嚴把路基質量關,每個村應選派2名以上黨員、村干部、德高望重的同志擔任義務監督員,加強項目建設質量、安全的監督。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要嚴格按照省級規劃確定的規模、自然村點位、線路方案進行建設,不得隨意調整。
(四)建立工作機制。按照上級要求,市交通運輸局應建立月檢查、季督查、半年通報、年底考核的工作機制和信息化管理手段,運用省交通運輸廳開發的APP采取帶坐標的照片,小于300米的項目拍一張,長于300米的項目,每300米一張,逐級自動傳輸至上級交通運輸部門。
(五)實行項目公開。嚴格按照國省有關規定,對通自然村公路建設項目建設計劃、建設資金來源和補助標準和數額、招標過程、施工過程管理、質量監督、交驗工驗收、建設資金使用等實行“七公開”。
按照《湘潭市農村公路交(竣)工驗收辦法》組織驗收,市交通運輸局按照100%的比例進行,驗收時市財政、審計等部門和鄉鎮辦事處、村委會等都要派人參加。湘潭市交通運輸局按不低于40%的比例對湘鄉驗收合格的項目組織竣工抽檢。根據合格的工程量與施工單位進行結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湘鄉市“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市交通運輸局,與原湘鄉市農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合署辦公。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組織、調度、指導、考核項目建設,銜接協調省、湘潭市獎補資金撥付等工作。市直各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辦事處、村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組織建設、籌措整合資金、協助造價審查、項目實施、驗收、工程結算,落實管養責任人和資金等工作。
(二)統籌資金安排和使用。路面建設資金來源以政府投入為主,主要由省級獎補資金、湘潭市人民政府配套資金和市人民政府籌措整合資金組成。 2018到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券中指明用于農村公路建設的資金應優先保證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路基建設由鄉鎮辦事處、村負責。
省、湘潭市獎補資金由湘潭市交通運輸局直接撥付到施工單位,市設立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資金專用賬戶,專款專用,專賬核算。
(三)落實養護管理工作責任。各鄉鎮辦事處應按交通行業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指導村委會建立項目建設竣工檔案,制訂村規民約,加強群眾的愛路、護路意識,維護路產、路權、路容、路貌,并按照村民自愿、民主決策的原則,通過“一事一議”等方式組織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養護和管理工作,確保安全暢通。市交通運輸局應及時更新數據庫和電子地圖,條件成熟時要將這一部分道路的管養納入正常管養考核。
(四)營造良好建設環境。各鄉鎮辦事處要加強自然村通水泥(瀝青)路建設宣傳,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和監督的良好氛圍;切實維護好施工環境,依法打擊擾亂施工環境行為,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五)加強督查考核。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對工作不積極、推進不力、未按要求及時完成相關工作的鄉鎮辦事處及相關工作部門,按規定從嚴追責問責。
附件:湘鄉市“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附件
湘鄉市“四好農村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周俊文 市委副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
副組長:周賞玲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袁鋼赤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成 員:龔志光 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周新湘 市發改局局長
李衛兵 市財政局局長
羅玉高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
劉偉強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謝志宏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劉四海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劉建和 市農業局局長
楊飛平 市審計局局長
曾劍輝 市城鄉規劃局局長
王朝輝 市公路局局長
文 學 水府管委會主任
譚德陽 市交建投資公司董事長
陳明君 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四海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市交通運輸局。
今后,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變動,由相應崗位的人員自然遞補,由領導小組發文,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政府辦公室備案,市政府辦公室不再另行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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