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湘鄉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的解讀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8-03-01 10:04
關于《湘鄉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的解讀
2018年2月24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了《湘鄉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現就《工作方案》進行解讀。
一、《工作方案》出臺的背景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水利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強我縣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確保工程安全運行和效益充分發揮,根據《水利部財政部關于印發<關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水建管〔2013〕169號)、《湖南省水利廳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關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水辦〔2017〕10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的實際,制定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
二、《工作方案》出臺的意義
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但隨著我市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村改革的進一步深化,服務于農村的小型水利工程在管理上面臨的問題和矛盾更加突出,主要表現在:大部分小型水利工程產權不清、管護主體缺失、管護責任不明、管護人員和經費落實不到位等。導致部分小型水利工程老化失修嚴重、工程效益衰退明顯、工程安全問題突出。為扭轉我市小型水利工程“有人建、有人用、無人管”的被動局面,必須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水利工程管理,確保我市小型水利工程安全運行和效益充分發揮。
三、《實施方案》的工作思路
到2018年,基本扭轉我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機構不健全的局面,建立適應我市市情、水情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和良性運行機制。確保我市小型水利工程建立起:
——產權明晰、責任明確的工程管理體制;
——社會化、專業化的多種工程管護模式;
——制度健全、管護規范的工程運行機制;
——申報民主、建管一體的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機制;
——穩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護經費保障機制;
——完善小型農田水利灌區農民用水者協會;
——獎罰分明、科學考核的工程管理監督機制。
四、《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務
加快完成我市納入改革范圍的小型水利工程權屬調查及公示審批發證工作;確保每處工程的管護范圍及四至界限范圍劃界清晰無糾紛;落實管護主體安全責任;確保管護經費落實到位;加強業務技能培訓,確保我市小型水利工程發揮良好效益。
五、《實施方案》落實的政策保障
為保障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和主要任務的落實,提出了四項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改革工作管理體制要求,市人民政府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責任主體,對全市改革工作負總責。
(二)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是直接負責人。為保證改革工作的順利開展,成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街道)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具體組織實施本鎮改革工作。
(三)注重實效,加強監管。充分尊重民意,建立健全小型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管理的長效機制,確保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一直改革“有人管、有錢管”的目標落到實處。市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派出督查組對各鄉鎮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
(四)以點帶面,分類推進。根據不同區域、不同工程類型的特點,分類制定不同的改革實施方案,及時了解和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加強交流、典型帶動,全面、穩步、深入推動改革,要始終注意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認真排查各種不穩定因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改革工作順利推進和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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