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基金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解讀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7-11-24 16:30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
今年是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整合后的第一年,我市按照“整合管理職能、統一參保范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協議管理、統一基金管理”的思路,順利完成了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任務,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發〔2016〕29號)、《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民政廳、湖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7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6〕88號)等文件精神,出臺了《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基金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通知》出臺的意義
一是統一了我市城鄉居民普通門診醫保待遇,整合前新農合實行的是門診家庭賬戶,城鎮居民實行的是門診統籌;二是明確了我市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管理制度,整合后湖南省、湘潭市關于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沒有出臺具體管理辦法;三是解決了原來新農合門診家庭賬戶余額的遺留問題;四是規范了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操作流程。
三、《通知》具體內容
(一)《通知》明確了門診個人賬戶資金來源和標準
門診個人賬戶所需資金,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解決,按每人每年40元的標準從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中提取劃入個人醫保賬戶內,2015-2016年新農合家庭賬戶基金余額轉存至原參合農戶戶主個人賬戶內。
(二)《通知》明確了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定點資格的認定。
鄉鎮衛生院定點資格的確定按照《湘鄉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辦法》(湘鄉人社字〔2017〕28號)執行。村衛生室定點采取自愿申報,由市衛生計生局負責確定村衛生室的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定點資格。
(三)《通知》明確了參保居民在參保所在鄉鎮街道定點醫療機構納入支付范圍的門診費用。
一般診療費;《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甲類藥品(包括基本藥物,屬于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范圍的省增補基本藥物);診療項目中的B超、心電圖、X線、化驗等常規檢查費,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中零自負的中醫診療項目。
(四)《通知》明確了普通門診基金的管理要求
參保居民在參保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看病后發生的屬于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的費用,可以憑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從個人賬戶支付,個人賬戶支付后不足的費用由參保居民承擔。居民醫保個人賬戶支付單必須參保對象簽名確認,凡是參保對象不會簽名的,一律按手印,個人賬戶支付單由各定點村衛生室按月裝訂成冊后長期保存備查。
(五)《通知》明確了虛假違規行為的監督處理
各鄉鎮街道要安排專人負責轄區定點醫療機構的日常監督監管,發現違規行為要及時指出并責令整改,同時上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定點醫療機構存在弄虛作假違規套取普通門診基金等行為的,按規定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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