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8年第二批規范性文件清理的決定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8-12-03 09:16 點擊量:1
XXDR—2018—00011
湘鄉政發〔2018〕10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
關于2018年第二批規范性文件清理的決定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水府示范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機關各單位,市屬和駐市各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
為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維護市人民政府文件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涉及產權保護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2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湖南省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42號,2009年)和我省關于清理涉及產權保護、證明事項的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在《湘鄉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湘鄉政發〔2018〕8號)的基礎上,再次對有效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作出如下決定:
一、宣布15件規范性文件失效(詳見附件1);
二、廢止2件規范性文件(詳見附件2);
三、對7件規范性文件涉及的證明事項予以取消(詳見附件3)。
市人民政府其他文件和相關主管部門在行政審批、登記、社會保障、獎勵扶持等具體事項中設定了證明事項的,市行政審批職能部門和辦理前述事項的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清理。
上述失效、廢止的規范性文件,市直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停止執行。因有關規范性文件失效、廢止需制定新的規范性文件的,應當根據新規定、新情況和改革的要求組織起草或修改,形成規范性文件送審稿或修改稿,按程序報市人民政府行文。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15件)
2. 廢止的規范性文件目錄(2件)
3. 取消7件規范性文件涉及的證明事項目錄
湘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