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省委、湘潭市委、湘鄉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具體實施方案;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
(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綜合管理。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執行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承擔全市創業培訓服務工作的總體計劃、技術指導、組織實施和質量監控,協調、監督創業扶助政策的落實;負責創業貸款的管理和貼息服務工作;組織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執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全市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養老、失業、工傷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和全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對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實施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報送,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機制;監督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推進職稱制度改革,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簽訂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八)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負責全市企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綜合管理;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審核事業單位及人員的工資、獎金、績效工資標準和退休費,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
(十)承擔為民辦實事考核辦公室日常工作,具體組織實施全市重點民生實事考核。根據市政府授權綜合管理全市獎勵表彰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十一)職能轉變。深入推進減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