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3-10 15:51
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計劃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宣傳、檔案等工作。牽頭組織建議提案辦理、來信來訪、平安建設工作。牽頭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研究并提出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形勢,開展重大政策的預研和預評估。監測研判經濟運行態勢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
(二)固定資產投資股。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規范性文件。提出年度市預算內建設資金的投資規模、使用方法和安排意見。安排市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申報并轉發下達上級預算內投資計劃。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規范性文件。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牽頭協調重大項目庫項目儲備及系統維護工作。協調推進全市重點工程建設和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工作。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后恢復重建規劃編制,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三)區域協調發展股。協調、指導全市推進長株潭一體化建設相關重大工作。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實施涉及全市重大區域發展戰略。
(四)社會發展股。研判社會事業發展形勢,擬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措施;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參與中等職業學校調整審核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中長期發展、促進就業和創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制度及相關體制改革,參與擬訂就業及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擬訂社會保障發展規劃、計劃,推進體系建設;參與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提出并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
(五)農村經濟股。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村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和有關政策建議,協調相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安排預算內相應領域建設項目投資計劃;配合提出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負責推進全市特色產業小鎮建設,協調推進城鎮化其它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
(六)工業高技基礎能源股。研判工業發展趨勢,負責工業發展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措施。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按規定權限申報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信息化建設項目。組織擬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全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建議。提出全市技術經濟安全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政策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技術產業化,申報并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和示范工程。提出全市高技術產業專項項目和投資計劃的建議,提出相關市級財政性資金的安排建議。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按照上級規定權限上報全市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承擔全市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組織推進全市能源重大設備研發及相關重大科技項目,指導能源科技進步和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廣應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組織推進全市能源對外合作,負責起草市政府對外能源戰略合作協議,協調能源合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電力普遍服務政策的建議并監督實施,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參與能源有關價格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承擔全市能源發展戰略決策的綜合協調和服務保障,推動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負責能源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股。擬訂并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擬訂并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并組織實施。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負責節能監督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等生態文明相關項目資金申報、安排建議。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組織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
(八)商貿股(財政金融和信用建設股)。監測分析服務業發展情況,組織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措施和重大改革思路;提出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安排建議;牽頭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意見,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按規定權限審核、申報和安排物流業建設項目和資金;按規定權限核準和備案境外投資項目;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核、申報工作;研究財政政策與發展規劃并提出相關建議;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發展與制度建設;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九)商品價格調控股。研判價格形勢,監測預測預警價格變動,擬訂全市價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計劃,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負責重要農產品價格調控。擬訂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交通運輸、停車服務價格和收費管理政策及標準。負責管理政府定價目錄內市管水、電、氣等商品價格。全面推行市管階梯式水、電、氣價格改革,有序推進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和非居民用氣采暖季價格聯動政策。負責管理權限內管道燃氣、公共管道供水延伸服務價格。指導價格監測工作。
(十)服務價格和收費管理股。組織擬訂和實施權限內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措施。承擔市政府管理的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推進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指導價格認證工作。指導價格成本調查工作。
(十一)糧食與物資調控儲備股。提出全市糧食宏觀調控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制定糧食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組織實施。提出地方儲備糧收購、銷售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劃。指導協調糧食產銷協作和最低收購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地方儲備糧管理。負責做好本市中央儲備糧相關銜接工作。組織實施戰略物資儲備政策和制度,提出健全戰略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提出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計劃的建議,組織實施戰略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制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政策措施和制度,組織實施省級代儲和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制定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糧食市場和相關物資儲備的監測預警、統計工作。保障軍隊糧食供應。
(十二)糧食產業發展和安全監督股。協調推進糧食產業發展有關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組織編制糧食流通、加工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有關標準,制定有關技術規范并監督執行,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投資和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項目審核并指導實施。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工作。承擔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所屬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根據授權做好對中央和地方儲備糧棉實施依法監督檢查相關工作。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
(十三)審批服務股(法規股)。按照授權范圍負責統一受理、辦理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統籌協調相關科室審批服務業務辦理,實行一個窗口對外,限時辦結;參與涉及多個部門的審批服務事項的聯審聯辦工作,按照聯審決定受理、辦理本部門有關手續;承辦權限內重大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承擔本系統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承擔機關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審核)等工作;承擔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和組織協調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牽頭負責市本級預算內投資項目的概算審查。
(十四)財務股。組織擬訂本單位有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等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非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各項專項資金的撥補、使用及管理情況。
(十五)黨建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六)人事股。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績效考核、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所屬事業單位
(一)湘鄉市重點建設項目事務中心。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重點建設項目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建設、竣工及投產各階段事務性服務性工作;定期向市發展和改革局報告重點建設項目建設情況;負責組織并指導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策劃和包裝;參與協調上報重大建設項目;協助有關部門調研提出市重點建設項目名單和計劃,參與制訂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考核辦法,建立全市重大項目信息儲備庫;負責全市招投標、第三產業的服務和政策咨詢等事務性工作;負責軍糧供應事務性工作;負責市重點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湘鄉市價格認證中心(湘鄉市價格信息監測中心)。負責司法機關審理的刑事、民事和經濟案件等涉案物品、行政案件和事故損壞中涉及的各類有形和無形財物,包括不動產、銀行貸款、抵押財產、保險理賠糾紛財物等價格認證工作。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跟蹤監測,發布公告,為政府制定價格政策提供全面、系統、準確、快捷的信息。
(三)湘鄉市政府投資項目服務中心。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節能評估報告、項目概算的評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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