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解讀】《湘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十部門 關于印發《湘鄉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2-03-16 08:57
問: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八部門《關于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號)精神,進一步整治和規范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根據湘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十部門關于印發《湘潭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潭住建聯發〔2021〕22號)要求制定此方案。
問:重點整治哪些問題?
答: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住房租賃、物業管理等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三十八類突出問題:
(一)房地產開發(八類突出問題)。無資質、超資質等級開發房地產項目;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即開工建設;未按審批的規劃平面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的內容開發建設;未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未按合同約定如期交房;將未組織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或者對不合格按合格驗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未按規定辦理物業承接查驗手續,擅自交付使用。
(二)房屋交易(十三類突出問題)。違規發布虛假房地產廣告、虛假房源信息;返本銷售、售后包租;銷售現場未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信息公示、明碼標價和告知;違規收存和使用預售監管資金;協助購房人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信貸資金購房;協助購房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構造虛假交易套取住房公積金和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協助購房人簽訂“陰陽合同”偷逃稅費;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戶交易資金;違規預售,違規收取預付款、“意向金”等費用;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按揭貸款;設置“霸王條款”,捆綁銷售車位、儲藏室或強制裝修等;利用網絡捏造、散布不實信息,擾亂市場秩序;違規收集、泄露公民個人信息,以牟取利益。
(三)住房租賃(八類突出問題)。未經備案開展住房中介和租賃業務;發布虛假房源信息,隱瞞影響住房出售(出租)的重要信息,誘騙群眾購房(租房);未按規定如實完整報送相關租賃信息;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布主體資格核驗責任;克扣或者延遲返還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違規開展公租房中介業務。
(四)物業管理(九類突出問題)。未按規定或合同約定收取費用,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未按規定辦理承接查驗手續并擅自接管;擅自利用業主共用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侵占、挪用業主共用部分經營收益;未按規定公示公共收益、維修資金使用等物業服務相關信息;未建立并落實共用設備設施維護制度,未履行對消防設施、電梯等特種設備的維護義務,并配合、監督維保單位;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后,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未按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擅自在住宅小區內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未及時勸導、制止、報告小區內違建違改行為。
問:具體時間怎么安排?
答:從2021年9月到2023年12月,分為四個階段進行。其中2021年9月至12月為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1月至3月為自查自糾階段,2022年為集中整治階段,2023年為鞏固提升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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