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43060000/2013-1206195
主題詞:科技、教育、文化、衛生
文號:湘鄉政辦發〔2013〕14號
信息類別:法規文件
發文日期:2013-03-04 00:00:00
發布機構:法制辦
統一登記號:XXDR-2013-01001
失效日期:2018-03-05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鄉市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3-03-04 11:38 點擊量:1
XXDR-2013-01001
湘鄉政辦發〔2013〕14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湘鄉市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市直有關單位,市直各醫院:
《湘鄉市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3月4日
湘鄉市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積極穩妥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11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33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湘政辦發〔2012〕10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聯動、內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則,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以改革補償機制和落實醫院自主經營管理權為切入點,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價格機制、醫保支付制度、采購機制、監管機制等綜合改革,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縣級醫院運行機制。堅持以改革促發展,加強以人才、技術、重點專科為核心的能力建設,統籌我市醫療衛生體系發展,基本實現大病不出市就診。
二、試點范圍
縣級公立醫院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婦幼保健院4家醫院均納入改革試點范圍。
三、主要任務
(一)改革補償機制
改革“以藥補醫”機制,取消藥品加成政策,試點醫院全部藥品(中藥飲片除外)實行零差率銷售,將試點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醫院由此減少的合理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補償。市財政適當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縣級公立醫院改革。
(二)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創新編制和崗位管理,科學合理確定人員編制,逐步改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深化用人機制改革,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靈活用人機制;完善醫院內部收入分配激勵機制,加強人員績效考核,健全以服務質量、數量和患者滿意度為核心的內部分配機制。
(三)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1.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落實縣級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經營管理權,建立院長負責制,實行院長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長收入分配激勵和約束機制。
2.優化內部運行管理。健全醫院內部決策執行機制,鼓勵探索建立醫療和行政相互分工協作的運行管理機制,建立以成本和質量控制為中心的管理模式,嚴格執行醫院財務會計制度,探索實行總會計師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實施內部和外部審計。
3.完善績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質和運行效率為核心的縣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把控制醫療費用、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效率,以及社會滿意度等作為主要量化考核指標。考核結果與院長任免、獎懲和醫院財政補助、醫院總體工資水平等掛鉤。
(四)提升基本醫療服務能力
1.合理配置醫療資源。嚴格控制各試點醫院建設規模和大型設備配置,探索對醫療資源進行整合、重組和改制,優化資源配置,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辦醫,醫療機構設置要為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留有一定空間。
2.提高技術服務水平。重點加強重癥監護、血液透析、新生兒、病理、傳染、急救、職業病防治和精神衛生等專科建設,推廣應用適宜醫療技術,合理引進和開展新技術項目,嚴格控制療效不明確、費用昂貴的醫療技術的引進和應用。
3.加強信息化建設。按照統一標準,建設以電子病歷和醫院管理為重點的縣級醫院信息系統,功能涵蓋電子病歷、臨床路徑、診療規范、績效考核及綜合業務管理等,與醫療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銜接,逐步實現互聯互通。
4.提高縣域中醫藥服務能力。促進中醫藥進基層、進農村,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含適宜技術)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并及時擴增,鼓勵和引導應用中醫藥服務。
5.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逐步實現新進入縣級醫院的醫務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執業資格。臨床醫師應當進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建立健全繼續教育制度。積極培養或引進縣域學科帶頭人。增強護理人員力量,醫護比不低于1∶2。經批準可在縣級醫院設立特設崗位引進急需高層次人才,招聘優秀衛生技術人才到縣級醫院工作。
6.建立分工協作機制。探索建立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長期穩定的分工協作機制。逐步形成基層首診、分級醫療、雙向轉診的醫療服務模式。
7.開展便民惠民服務。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模式,推廣預約掛號、優質護理服務和“先診療、后結算”服務模式,實行基本醫療保障費用即時結算。
(五)完善監管機制
1.加強醫療服務安全質量監管。建立健全縣級醫院醫療質量安全控制評價體系。
2.加強醫院運行監管。加強醫療服務收費和藥品價格監督檢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3.建立醫保對醫療機構的約束機制。完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實行分級管理,促進誠信服務。
4.發揮社會各方面對醫院的監督作用。實施公正、透明的群眾滿意度評價辦法,加強社會監督。
四、具體補償辦法
制訂和實施以取消藥品加成為目標的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試點方案,建立合理的補償機制。
1.從2013年3月10日起取消試點縣級公立醫院的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試點醫院一律按省網招標價銷售藥品。
2.以2011年藥品合理差價為基數,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總量不超過2011年度藥品合理差價總額的80%。在上述總量內適當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價值的診療費、護理費、手術費以及中醫特色服務等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降低大型醫療設備檢查價格,降低高值醫用耗材價格,進一步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比價關系。
3.各試點醫院要加強內部管理,消化部分藥品合理差價。
4.調整部分醫療服務價格。
診查費按含掛號費、診查費和藥事服務成本進行測算和調整,可分設門診診查費和住院診查費。門診診查費標準按醫師技術等級制定,普通門診診查費控制在每次10元以內,最高技術等級標準宜控制在每次20元以內。住院診查費標準控制在每天15元以內。
護理費應考慮護理成本及優質護理標準進行測算和調整,但一級護理收費標準不宜超過每天20元,并注意各護理等級之間標準的銜接。
治療項目收費單項提價幅度原則上控制在30%以內。
手術項目收費標準的提價幅度不超過30%。
中醫類項目提價幅度控制在50%內。
床位費3人間收費標準每天每床位30元。
適當降低大型醫用設施檢查價格,其中檢查費中的CT,核磁共振等大型醫用設施檢查費降幅不得低于10%。
檢驗檢測類項目不得提高標準。
5.市直相關職能部門及時調整醫保、新農合補償方案,確保縣級公立醫院改革順利進行,確保總的報銷比例不降低。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3年3月10日前,制訂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宣傳、貫徹、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啟動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3年3月10日—2013年6月30日,按照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制訂相關配套政策,全面進行改革。
(三)總結評估階段。2013年7月1日—2013年8月31日,總結評估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取得的成績、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并結合中央、省、湘潭市相關要求,進一步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湘鄉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市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市醫改辦負責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的日常工作,市衛生、發改、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物價、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及時制定配套文件,加強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形成推進改革的工作合力。
(二)加強輿論引導。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加強對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的宣傳,調動廣大醫務人員參與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爭取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妥善處理好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為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三)加強督導檢查。市醫改辦要加強督促檢查,及時協調解決醫改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并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要強化評估考核,努力做到“事前有計劃、執行有監管、效果有評估”,確保醫改取得實效 。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3月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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