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43060000/2013-1206194
主題詞:交通、水利、資源、能源
文號: 湘鄉政辦發〔2013〕23號
信息類別:法規文件
發文日期:2013-04-01 00:00:00
發布機構:法制辦
統一登記號:XXDR-2013-01006
失效日期:2018-04-01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湘鄉市村(居)民建房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清理整頓工作方案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3-04-01 16:11 點擊量:1
XXDR-2013-01006
湘鄉政辦發〔2013〕23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湘鄉市村(居)民建房和國土資源
違法行為清理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湘鄉市村(居)民建房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清理整頓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4月1日
湘鄉市村(居)民建房和國土資源違法
湘鄉市村(居)民建房和國土資源違法
行為清理整頓工作方案
為有效治理我市村(居)民建房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湘鄉市村(居)民住宅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湘政辦發〔2012〕5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村(居)民建房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清理整頓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的順利開展并取得實效,特制訂本方案(城區辦事處按《湘鄉市清理整治城區違法用地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執行)。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為指導,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進一步落實《國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精神,堅持依法依規、從嚴從緊管理土地,全面清理違法用地,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促進整頓用地秩序,建立依法、及時、有效地監管機制,規范建設用地管理,積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土地資源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
二、工作目標
(一)宣傳政策。進一步宣傳有關國土資源、城鄉規劃、農村宅基地管理、耕地保護、節約集約用地、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法律法規、政策。
(二)摸清底子。對村(居)民建房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建立規范統一的臺賬和檔案;清理各類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建立臺賬。
(三)登記發證。對已發證且需變更的進行換證,對未發證且符合建房條件的進行發證。
(四)整治國土資源違法行為。
1.結合村(居)民建房清理工作,整治各類違法用地行為。
2.整治非法采砂、無證采礦等礦產資源違法行為。
(五)規范秩序。
1.健全村(居)民建房“六項制度”:申請、審核、審批制度,舊宅基地拆除管理制度,審核審批結果公示制度,宅基地登記制度,批后監管制度,動態巡查制度。
2.完善國土資源執法巡查、發現、報告及制止機制。
三、工作步驟
清理整頓工作從2013年4月1日開始,至2013年11月30日結束,共分5個步驟:
(一)宣傳發動(2013年4月1日—4月15日)
1.各鄉鎮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制訂清理整頓工作實施方案,組建專門工作班子。
2.深入開展村(居)民建房及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召開動員會、書寫宣傳標語等多種形式,將清理整頓工作宣傳到村、組、戶,引導廣大群眾支持參與清理工作。
3.每個村設1名國土資源信息員,加強動態巡查,及時通報建房清理及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情況。
(二)調查摸底(2013年4月16日—6月16日)
1.以村為單位,對全市2012年12月31日前的村(居)民建房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調查摸底,登記造冊,逐村逐戶拉網式排查登記,做到不漏一戶、不錯一宅、戶宅相符。
以鄉鎮為單位,對轄區內采石場、磚廠、采砂點進行全面清查,對非法采砂、無證采礦等違法行為進行登記。
2.對存在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濫占亂占耕地等違法違章的建筑物進行面積丈量和宗地登記。
3.對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濫占亂占耕地等違法違章的建筑物進行審查定性,提出處理意見。
(三)分類處理(2013年6月17日—9月30日)
在此次清理整頓工作中,對違法用地的當事人主動自查、自報、自糾的,從寬處理;對拒查、拒報、拒改的,從嚴處理;2010年1月1日以前的從寬處理,2010年1月1日以后的從嚴處理。對在此次清理中仍頂風違規建房的,要公開曝光并依法依規從嚴處理。
1.市開展村(居)民建房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鄉鎮辦事處清查出來的匯總情況,集中分類處理。
2.各鄉鎮辦事處要督促違法違章行為處罰決定書的執行,組織力量收繳罰款、追繳各項稅費、補辦相關手續,或責令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組織強制拆除等,市直各相關單位要全力支持和配合。
(四)檢查驗收(2013年10月1日—10月31日)
1.各鄉鎮在2013年10月1日前向市開展村(居)民建房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上交專項清理整頓行動工作總結、整改報告等材料,并接受檢查驗收。
2.此次專項行動列入各鄉鎮國土資源“同業對標”考核內容。
(五)鞏固成果(2013年12月— )
1.建章立制。各鄉鎮、村層層簽訂國土資源共同責任機制管理目標責任書,明確各級工作職責和獎懲標準。
2.加強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和糾正未批先用、非法采砂、采礦等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宗,制止一宗,查處一宗,鞏固清理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成立湘鄉市開展村(居)民建房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鐘興旺任組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謝永根,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彭世輝,副縣級干部、市長助理陽成生(專職)任副組長,市國土資源、城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監察、公安、財政、農業、林業、法制等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市國土資源局。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負責此次專項行動中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工作的業務指導、法律法規政策的把關和對重大違法案件的直接查處。
各鄉鎮要成立相應機構,由行政正職任組長,組成專門工作班子,具體實施清理工作,各部門單位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每個工作階段要有計劃、有部署、有落實,并將階段工作情況書面報告市開展村(居)民建房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加強督查,落實責任。市開展村(居)民建房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監督、指導鄉鎮的清理整頓工作,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各相關部門必須密切配合,相互協調,各司其職;各鄉鎮同時要切實做好維穩工作。
(三)嚴明紀律,嚴格考核。村(居)民建房和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清理整頓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各有關單位要認真研究,精心部署,確保清理整頓工作有序進行。凡在轄區內發生違法用地造成嚴重后果的,對違法用地行為不制止、不查處的,因宅基地糾紛等問題引發群體性上訪事件的,在農村建房審核審批與管理中失職瀆職或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清理整頓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工作不力的,給予通報批評。
(四)規范管理,構建長效。要以此次專項清理整頓行動為契機,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認真總結經驗,完善相關制度,嚴格村(居)民建房審批程序,規范土地管理,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參與、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利益,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附件:1.村(居)民建房的相關政策規定及國土資源違法
行為處罰意見
2.湘鄉市村(居)民建房清理登記表
3.湘鄉市村(居)民建房清理登記簿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4月3日印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相關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