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城(鎮)建設規劃若干技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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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DR-2014-01008
湘鄉政辦發〔2014〕29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湘鄉市城(鎮)建設規劃
若干技術規定》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水府示范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機關各單位,市屬和駐市各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
《湘鄉市城(鎮)建設規劃若干技術規定》已經2014年3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七屆第十四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5月4日
湘鄉市城(鎮)建設規劃若干技術規定
一、道路紅線及建筑退讓
(一)道路紅線(人行道邊線)退讓:
1、經開區道路紅線退讓:主干道≥12米,次干道≥8米,支路≥5米;
2、東山新區、城北先導區道路紅線退讓:主干道≥8米,次干道≥5米,支路≥3米;
3、舊城區、棋梓鎮區道路紅線退讓:主干道≥5米,次干道≥4米,支路≥3米;
(備注:主干道紅線寬度≥30米,20米≤次干道紅線寬度<30米)
4、其他中心城鎮道路紅線退讓:干道≥4米,支路≥2米。
(備注:干道紅線寬度≥18米,支路≥8米)
(二)建筑退讓:
1、多層建筑(高度<24米)退讓:按道路紅線退讓要求執行;
2、高層建筑(高度≥24米)退讓:除滿足道路紅線
退讓要求外,應再退不少于建筑總高度的1/10。
二、各類用地內綠地率控制指標
項目類別綠地率集中綠地率
工業、倉庫≥10%,≤20%-
行政辦公≥35%≥15%
金融、商業≥25%,
舊城改造≥20%≥10%
文化娛樂、賓館≥35%,
舊城改造≥25%≥15%
體育≥35%≥20%
學校、科研≥40%≥15%
一類居住區≥40%≥20%
二類居住區≥35%,
舊城改造≥25%≥10%
三、機動車停車位設置
類型類別單位指標
住
宅
停
車一類住宅車位/戶≥1.5
二類住宅車位/戶≥1.0
經適房車位/戶≥0.5
廉租房車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積≥0.4
公租房車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積≥0.4
摩托車、自行車車位/百平
方米建筑面積≥0.4
辦
公市屬行政辦公車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積1.0-1.5
非市屬行政辦公車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積0.8-1.2
商業辦公(寫字樓)車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積0.8-1.2
商
業大型商場車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積≥1.0
中小型商場車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積0.6-1.0
市
場農貿市場車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積0.5-1.0
批發交易市場車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積≥1.0
四、建筑密度
類型類別建筑密度(%)
工業用地 ≥65
居住用地多層住宅用地≤30
中高層住宅用地≤25
商住綜合用地多層商住樓≤35
高層商住樓≤30
公共設施用地多層公共建筑≤50
高層公共建筑≤50
五、建筑景觀及其他
1、建筑色彩的主色調應符合城市色彩規劃管理要求,臨城市主干路兩側建筑裙房部分的外墻材質宜采用干掛石材類材料。
2、變電室、泵房不得臨城市道路設置,一般宜布置在建筑地下室或底層,確需獨立設置的,應根據消防、環保、間距等規定進行布置,其外部形象應與周圍景觀環境相協調,進出線應埋入地下。
3、在城市規劃區內除有安全保密要求的單位和地段以外,不得設置實體圍墻,可采用鐵藝、綠籬、花壇、棚欄等透景圍欄。圍欄的平面位置臨城市道路時,按照建筑的退讓要求設置,圍欄的高度不得超過2.1米。
4、商業門面的控制:城市支路原則上不允許設置商業門面。
六、小區公共配套用房規定
1、小區物業管理用房面積不少于小區總建筑面積3‰-5‰。
2、小區計劃生育服務用房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