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43060000/2015-1206134
主題詞:科技、教育、文化、衛生
文號:湘鄉政辦發〔2015〕52號
信息類別:法規文件
發文日期:2015-06-18 00:00:00
發布機構:法制辦
統一登記號:XXDR-2015-01019
失效日期:2020-06-22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湘鄉市農村中等職業教育攻堅計劃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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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DR-2015-01019
湘鄉政辦發〔2015〕52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湘鄉市農村中等職業教育攻堅計劃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水府示范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機關各有關單位:
《湘鄉市農村中等職業教育攻堅計劃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6月18日
湘鄉市農村中等職業教育攻堅計劃
實 施 方 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湘發〔2014〕18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農村中等職業教育攻堅計劃(2014—2016年)〉的通知》(湘政辦發〔2014〕60號)及《省教育廳等六廳局關于印發〈湖南省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的通知》(湘教發〔2014〕50號)等精神,進一步加快發展我市農村中等職業教育,確保如期完成農村中等職業教育攻堅計劃,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按照“統籌規劃、多元辦學、優化布局,促進就業”的原則,大力實施科教興市、人才強市戰略,把中等職業教育作為教育事業發展的戰略突破口,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以改革促發展;調整學校布局,優化資源配置,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做大做強湘鄉一職,提升職業教育辦學水平和服務社會經濟能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推動職業教育向規模化、集團化、品牌化發展;促進職業教育與市場需求、勞動就業緊密結合,著力構建以中等職業教育為主體、中職高職相互銜接、職前職后相互溝通、具有地方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二、攻堅目標
重點辦好1所示范公辦中職學校,扶持辦學水平高、特色鮮明的民辦職校,爭取到2016年底,湘鄉市第一職業中專學校達到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學校標準,民辦職校基本辦學條件和水平達到省級示范性中職學校標準,公辦和民辦職業教育共同發展,辦學質量顯著提升,有效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明顯增強。
三、主要任務
(一)調整優化高中布局。科學規劃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布局,有序撤并條件差、規模小、質量低的普高學校,優化整合高中階段教育資源,爭取形成3-4所公辦普高學校和1-2所公辦職高學校的合理布局。
(二)確保普職合理分流。統籌做好中職學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科學核定高中階段教育招生計劃,規范招生工作管理,確保到2016年區域內普職招生分流比例大體相當、公辦中職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不少于2000人。
(三)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把中職學校建設作為重點工程和民生工程,重點支持湘鄉一職創建省級示范性中職學校建設,2至3個校企合作生產性實訓基地或校企共建校外實訓基地建設等,到2016年,全市中職學校的生均校園、校舍、師資、設施設備等達到部頒《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中職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能力進一步提升,我市職業教育辦學條件明顯改善,辦學水平明顯提高。
(四)改革創新體制機制。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不斷深化辦學模式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基本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市場需求和勞動就業緊密結合、滿足人民群眾終身學習需要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積極探索以公有制為主導、產權明晰、多種所有制并存的辦學體制,進一步增強職業學校的辦學活力;努力形成政府主導、充分發揮企業行業作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多元化辦學格局,促進校企之間資源共享、合作辦學;基本形成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同步制度;建立中職學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網絡,強化職業學校責任,確保畢業生就業率超過96%;依法擴大職校在專業設置、課程設置、分配制度改革、教職工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權,充分發揮職校的辦學積極性。
(五)提升辦學水平效益。建立健全職業教育質量管理監控機制,促進職業教育內涵發展,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持續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教學工作與市場需求結合更加緊密,對口就業安置率達到80%以上,未升入高一級學校的初、高中畢業生接受職業技術培訓率達95%,職業教育促進扶貧開發能力明顯提升、富民強市能力進一步增強。
(六)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堅持精干高效、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的原則,按照省有關規定核定教職工編制,合理配備教師隊伍,著力培養培訓和聘任一批“雙師型”專業教師,制定并出臺促進“雙師型”教師隊伍和“名師工作室”建設的激勵政策,至2016年,全市職校專任教師輪訓一遍,專業教師中“雙師型”教師達到70%,重點建設1至3個“名師工作室”。建立職校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落實專業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每兩年有兩個月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的要求。經開區及全市各重點名優企業要創造條件,為教師到企業實踐提供優質服務。
(七)加速推進信息化建設。按照“三通兩平臺”總體目標,以應用驅動為抓手,基本建成網絡全覆蓋、硬件配置合理的校園網和交互式教育教學應用及管理平臺,整體推進職業教育信息化。推動信息化與教育教學深度融合,積極探索基于網絡學習空間的教學方式和學習方式,將信息技術應用能力作為教師評聘考核的重要依據,推進政務公開和校務公開;推進職業教育優質資源跨區域、跨行業共建共享,遴選建設一批職業教育網絡精品課程,推進職業教育“名師課堂”建設。
(八)實施質量提升工程。開展專業規范化建設,以職業能力為本位開發課程體系和標準,加強人才培養和職業崗位資格要求的對接,在職校全面推行職業資格證書與學歷證書“雙證書”同步制度;每年10月組織開展全市職校師生技能比賽活動,提高師生動手操作能力;加大就業準入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營造良好的企業用工環境。
(九)建設特色專業體系。推動專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中職學校要按照湘潭市專業布局和特色專業群建設規劃,調整專業設置,對接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建設2-3個特色專業,整體優化學校專業結構。其中湘鄉一職主要建設好電子電工、文化藝術和交通運輸等3個專業群,電子電器運用與維修、汽車運用與維修和服裝設計與制造等3個特色專業。建立健全特色專業產學融合發展機制和企業參與制度,推行校企合作、工學交替,推進特色專業深度融入產業發展。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積極開展“訂單培養”和聯合招生、聯合培養的現代學徒制試點,推進校企共建專業、共育人才,加強課程體系改革和評價制度改革。2015年,湘鄉一職與深思電工、深圳密碼照明等合作興建的電子電器應用與維修實習實訓基地爭創省校企合作生產性實訓基地;湘鄉一職探索與藍思科技合作開辦藍思科技班,實行訂單培養,定向就業。
(十)辦好縣級職教中心。到2016年,市職教中心爭取成為全市專業設置和教學指導中心、培訓項目管理中心、教師培訓中心、實習實訓中心、招生協調中心和就業指導中心,統籌區域內職業培訓項目和經費的比例至少達到60%,辦學實力、教學質量、管理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十一)推進卓越職校建設。重點建設湘鄉一職,爭取2016年,成功創建省卓越職校,其電子電器專業建成省示范性特色專業及國家級實訓基地,其汽車運用與維修專業建設成國家級實訓基地。建好全市鄉鎮農校,到2015年底,3所達省示范建設要求,15所基本達要求,形成以市職教中心為龍頭、其他職校為骨干、各類培訓機構積極參與的農村職業教育和培訓網絡。
(十二)扶持民辦職教發展。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有關政策,優化民辦職校的發展環境,扶持民辦職業教育的發展。鼓勵民辦與公辦職校重組與資源共建共享,切實保障民辦職校的合法地位、教師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加強對民辦職校的規范管理,確保其依法辦學、健康發展。
四、保障措施
職業教育攻堅是一項系統工程、艱巨工程,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強化職責,統籌協調,加大投入,強化服務,確保攻堅任務完成。
(一)加強政府統籌領導
成立職業教育攻堅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鐘興旺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謝北葵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成 員:陳友明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周新湘 市教育局局長
彭普良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陳星輝 市財政局局長
劉建和 市農業局局長
趙小林 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賀立杰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局長
周南一 市第一職業中專學校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陳友明兼任辦公室主任,周新湘、周南一任副主任,辦公地點設市教育局。辦公室要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解決職業教育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確保攻堅經費投入
建立健全政府、行業和企業及其他社會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籌措經費的職業教育投入機制。市財政安排職業教育專項經費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教育費附加安排職業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確保新增財政教育投入、教育附加向職業教育傾斜。市職教中心統籌市內各級職業培訓項目和經費比例達到60%以上。做好項目規劃,加大爭取國家、省級職業教育專項經費支持力度,并落實國家和省級職業教育項目配套資金;及時足額撥付上級下撥和本級財政安排的職業教育專項資金,全面落實職業教育助學獎學政策,完善中職學生資助體系;市政府承擔所屬中職學校貧困生資助配套經費的落實,確保職業教育攻堅任務圓滿完成。
(三)強化攻堅輿論宣傳
充分發揮各種媒體作用,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職業教育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傳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的突出業績,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職業教育攻堅工作,營造職業教育攻堅的良好氛圍。
(四)完善目標考核機制
分年度確定農村中等職業教育攻堅目標,逐級逐部門分解攻堅任務與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將農村中等職業教育攻堅計劃實施情況納入教育工作實績評估考核和政府職業教育工作督導評估指標體系,作為建設教育強市評估驗收的重要內容。從2015年起,市政府建立職業教育攻堅工作專項督查督辦及年度通報制度,每年對全市高中階段教育結構調整、職業教育發展、勞動力培訓、職業教育攻堅經費投入等進行專項督查督辦并通報,對政績突出者進行表彰獎勵,對未完成攻堅任務的,要追究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責任。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加強對有關部門履行農村中等職業教育攻堅計劃職責的督導。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6月1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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