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森林禁伐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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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DR—2016—01001
湘鄉政辦發〔2016〕1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湘鄉市森林禁伐三年行動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水府示范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機關各有關單位:
《湘鄉市森林禁伐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月12日
湘鄉市森林禁伐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構建穩定的森林生態系統,增強生態系統功能,建設山清水秀的綠色湘鄉,根據《湖南省林業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實施森林禁伐減伐三年行動的通知》(湘林資〔2015〕25號)和《全省森林禁伐減伐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湘林資〔2015〕32號)精神,從2016年開始,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森林禁伐三年行動。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保護森林資源、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加速生態文明建設,認真落實省實施森林禁伐減伐三年行動的總要求,促進我市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生態功能進一步加強,林分質量進一步提高,人居環境和幸福指數進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部門配合與全民參與的原則。政府對全市范圍內的森林禁伐工作負總責,禁伐范圍、數量和保障措施由市人民政府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各相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分工合作、積極配合,全民參與。
2.堅持突出重點與分類實施的原則。
3.堅持生態優先與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兼顧的原則。
4.堅持禁伐與項目建設、保障農民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三、總體目標
通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我市國家級公益林、省級公益林,國省道、高速公路、鐵路兩旁第一層山脊山以內林地實施三年禁伐,對我市確保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雙增長,城市規劃區及周邊的林相明顯改觀,生態功能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更加優美,城市品位和綜合競爭力進一步提升。
四、禁伐范圍
1.禁伐全市范圍內的國家公益林和省級公益林69.2648萬畝。其中國家公益林47.9534萬畝,省級公益林21.3114萬畝。
2.禁伐鐵路、高速公路、國(省)道兩旁第一層山脊以內的商品林面積6.5722萬畝。
五、禁伐內容
禁伐范圍內除實施森林撫育、災害木清理、開設防火帶、工程建設項目征占用林地的林木采伐以外,不得實施其他任何性質的商業性采伐。禁伐范圍內的竹林,楊樹、桉樹等工業原料以及林木流轉合同到期的林木確需采伐的,必須依法報市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市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在批準后15個工作日內報省林業主管部門備案。
六、實施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16年1月15日至2月28日)。 召開動員大會,廣泛宣傳森林禁伐,營造禁伐的良好社會氛圍。
2.組織實施階段(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根據森林禁伐具體實施方案,建立相關制度,將森林禁伐區落實到山頭地塊并進行公示,制作森林禁伐標識牌,組建管護隊伍,落實管護措施;加強技術指導,開展森林禁伐年度檢查。
七、職責分工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禁伐工作。財政、農業、國土資源、交通運輸、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禁伐相關管理工作。
市林業局:負責相關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的制定實施;負責禁伐的規范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禁伐工作的開展和成效進行檢查驗收,打擊處理亂征濫占林地、亂砍濫伐林木、亂采濫挖樹木、亂捕濫獵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
市財政局:確保上級補償資金及時足額撥付。
鄉鎮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禁伐工作。
市發改局、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按各自職責,全力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八、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市人民政府成立森林禁伐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名單附后)。各鄉鎮辦事處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切實加強本區域禁伐工作的組織領導。
2.廣泛宣傳發動。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全面貫徹市政府森林禁伐方案精神,組織專門力量大力宣傳森林禁伐三年行動的政策措施。各鄉鎮辦事處要召開村常設干部參加的森林禁伐三年行動動員大會。采取書寫宣傳標語,制作森林禁伐宣傳牌,發放和張貼禁伐通告等形式,廣泛宣傳森林禁伐工作。相關村組要制定森林禁伐的村規民約。要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3.健全體制機制。制定森林禁伐三年的檢查驗收辦法,市人民政府與各鄉鎮辦事處簽訂三年禁伐責任狀,鄉鎮與相關村也要簽訂責任狀。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同時將禁伐工作納入鄉鎮辦事處的年度績效考核范圍。根據封禁范圍,配置專職護林員,負責巡護等護林工作。
4.切實加強管護。堅持因地制宜、適地適樹的原則,大力開展補植造林,并可能營造混交林。開展林業執法專項治理活動,依法嚴厲打擊偷砍盜伐、亂占林地等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森林資源安全,確保森林禁伐三年行動工作取得實效。
5.落實經費保障。森林禁伐三年行動禁伐區內是公益林的,則將國家級或省級公益林補償資金及時發放到位,是商品林的按照省財政規定的補償標準補償。
附件:湘鄉市森林禁伐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附件
湘鄉市森林禁伐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彭初陽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譚江波市政府副縣級干部
成 員:彭文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譚 衎市林業局局長
陳星輝市財政局局長
趙小林市發改局局長
李建光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肖鐵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曾劍輝市城鄉規劃局局長
賀永坤市環保局局長
劉建和市農業局局長
劉四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羅仲希市公路局局長
馮建良市水利局黨委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林業局局長譚衎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市林業局。
今后,以上領導小組成員工作如有變動,由相應崗位的人員自然遞補,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變動情況報市政府辦公室備案,市政府辦公室不再另行發文。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