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43060000/2018-1206019
主題詞:農業、林業、工業
文號:湘鄉政辦發〔2018〕31號
信息類別:法規文件
發文日期:2018-06-22 00:00:00
發布機構:法制辦
統一登記號:XXDR-2018-01010
失效日期:2023-06-19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湘鄉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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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DR-2018-01010
湘鄉政辦發〔2018〕31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湘鄉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水府示范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機關各有關單位:
《湘鄉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19日
湘鄉市2018—2020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
實 施 方 案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認真貫徹省委農村工作會議及全省農業工作會議要求,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展。堅持綠色生態、節能環保、精準高效,促進農業綠色發展;堅持突出重點,保障糧食生產主要環節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的需要;堅持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所有機具敞開補貼;堅持科技創新,促進農機工業轉型升級;堅持嚴懲違規行為,確保政策規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補貼機具種類范圍和補貼機具資質
(一)補貼機具種類范圍。我省2018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第一批)共11個大類25個小類49個品目,全部列入我市補貼范圍。
(二)補貼機具資質。補貼機具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補貼范圍內產品,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一是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推廣鑒定證書);二是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三是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三、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
(一)補貼對象。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二)補貼標準。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通用類機具補貼額不超過農業農村部發布的最高補貼額。補貼額依據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測算,原則上測算比例不超過30%。
整個檔次補貼額的調整工作按省調整標準年度進行。市農機主管部門加強本地補貼機具銷售市場的監測,發現整檔產品中央財政補貼額超過市場平均銷售價40%或單個產品中央財政補貼額超過市場平均銷售價60%的,暫停補貼受理,并及時書面上報省農機局和湘潭市農機主管部門。對有違規情節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對無違規情節且已購置的產品,可按原規定履行相關手續。補貼額需要調整的,由補貼產品歸檔主體視情況進行優化調整。
一般補貼機具單機補貼額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擠奶機械、烘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2萬元;100馬力以上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5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25萬元;大型甘蔗收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40萬元;大型棉花采摘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60萬元;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機具補貼額按省有關要求確定。
四、補貼資金分配與使用
我市購置補貼政策對補貼范圍內所有機具敞開補貼。補貼資金主要用于支持購置先進適用農業機械,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和新產品試點等。鼓勵積極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機具。省農機主管部門綜合考慮購機需求、農業機械化發展水平等因素安排我市補貼資金,上年結轉資金可繼續在下年使用,連續兩年未用完的,按省有關規定處理。
市財政部門要增加資金投入,保障機具核查、補貼辦理、案件查辦、政策宣傳、檔案建立、咨詢評估和購買社會服務等方面的經費。要積極協調金融機構創新信貸服務,采取融資租賃、貼息貸款等形式,支持購置農業機械。
五、補貼操作程序
繼續采取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的辦法進行購置補貼,不斷改革創新和完善制度,力求操作更規范、辦理更便捷、資金更安全、政策更高效。
(一)實施規定發布。市農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發布本市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二)自主選機購機。申請補貼人在全省范圍內自主選機購機。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力求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購機大戶購機,需事先向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書面申請。
申請補貼人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處置。
申請補貼人是指:申請機具補貼的從事農業生產個人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機大戶是指:年度內,申請補貼同一品目機具2臺(含2臺)以上的個人、申請補貼同一品目機具5臺(含5臺)以上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或申請補貼資金總額30萬元以上的主體。
(三)補貼資金申請。申請補貼人攜帶機具到戶口所在地(工商注冊所在地)市農機主管部門指定的受理點,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購機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補貼產品購銷合同原件、惠農補貼“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申請補貼。補貼受理點應對機具進行核驗,并及時公示申請補貼信息。牌證管理的機具須先辦理牌證照,未辦理牌證照不予補貼。
(四)補貼審批發放。市農機主管部門對申辦補貼資料及機具核查結果進行合規性審查。對資料齊全、真實無誤,機具公示無異議且核查通過的,出具購置補貼結算文件送市財政部門,由市財政部門審核后,通過惠農補貼“一卡通”或國庫集中支付將補貼資金發放到申請補貼人。補貼審批前,要對購機大戶所購機具和重點監管機具進行復核。必要時,將對重點監管機具購置補貼額進行階段性控制。購機大戶辦理補貼事宜,需經市農機購置補貼領導小組審定。
補貼資金要及時發放,當月未審批或未審核的,轉下月按程序發放。補貼申領有效期原則上當年有效,因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補貼。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
重點監管機具是指:單機補貼額超過5萬元的;同檔次產品生產企業數量只有1家的;新增分檔機具;新產品補貼試點機具;其他需要重點監管的機具。
六、補貼機具退貨規定
按照農機產品“三包”退貨規定,購機者要求退貨或購銷雙方協商同意退貨的,可以退貨。
已申請補貼但補貼資金未發放,需要退貨的,應由經銷商在購機發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補貼對象需告知市農機主管部門,市農機主管部門在補貼信息系統中將補貼信息作廢;市財政局或鄉鎮財政所在購機發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經銷商方可退貨。
補貼資金已發放,需要退貨的,補貼對象需將所領補貼款全額匯入財政惠農補貼賬戶,市財政部門在購機發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在補貼信息系統中進行退補貼款操作。補貼對象將簽署意見的購機發票交至市農機主管部門,市農機主管部門在補貼信息系統中將補貼信息作廢,經銷商方可退貨。
七、工作措施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協管副職、市農機局局長、市財政局局長為副組長的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農機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市農機局。健全多部門聯合工作機制,加強領導、強化措施,抓好補貼政策的落實。重大事項需提交市領導小組集體研究。
(一)壓實各方責任。建立“誰辦理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市農機部門是實施購置補貼的主體,負責購機補貼資料審核、機具抽查、購機信息及檔案的管理,督促農機產銷企業規范經營行為、履行自我承諾等具體工作。市財政局負責購機資料復核和補貼資金發放,并負責資金監管工作。市農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共同負責查處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各鄉鎮辦事處主管領導為管轄范圍內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與監督的第一責任人。補貼審批員、核查員和補貼信息系統操作員對具體操作負責。
補貼產品生產企業對產品質量、配置、銘牌、技術參數、機具編號、“三包”服務、授權經銷商的經銷行為、所提供資料和錄入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補貼產品經銷商對銷售補貼產品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和所出具發票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申請補貼人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義務。
市農機主管部門要制定購置補貼績效管理考核辦法,加大工作考核力度,注重考核結果運用。補貼工作經費分配與考核結果掛鉤。
(二)強化規范管理。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推廣補貼機具噴字、打鋼印等做法。經銷商銷售補貼機具,須標明品目、型號、配置參數、銷售價格,明確供貨方式、付款方式、售后服務、退貨等內容。
市鄉農機補貼受理點受理人員錄入補貼申請表,上傳人機合影照片和銘牌照片。生產企業在機具出售時,須將機具編號、發動機號通過補貼信息系統配發至經銷商。市農機主管部門應整理并保存好檔案資料,實現補貼操作全過程可視可查可控,確保真人真機真價。
推行補貼機具北斗終端監測,探索“一機一碼”識別管理,提高政策實施信息化水平。加強補貼信息系統管理,確保系統安全、穩定、高效運行。嚴禁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補貼信息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主管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嚴禁對外泄露補貼對象的通訊方式、居民身份證號碼和銀行賬號等隱私信息。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
(三)及時公開信息。市農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及時完善和更新本級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對補貼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投訴咨詢方式、資金規模、實施結算進度等內容進行全面公開。實時公布補貼資金實施進度和享受補貼購機者信息。要充分利用黑板報、宣傳欄、掛圖和報刊雜志、電視、電臺、網絡等媒體,廣泛開展補貼政策宣傳。
(四)嚴懲違規行為。堅持違規行為查處“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遵循實事求是、公開公正、屬地管轄、分級負責、權責一致的原則,全程監督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按照我省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的規定,嚴肅查處各類違規經營行為。市農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應及時查處各類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違規問題的查處情況須及時書面上報。
(五)提高服務能力。要健全基層農機服務機構,配強工作力量,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開展相關工作人員和農機產銷企業負責人業務培訓。鼓勵和支持市農機主管部門在大型農機專業市場、購機集中地或政務大廳開展購置補貼辦理“一站式”服務,切實提高補貼辦理效率。
市農機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本市實際制定年度購置補貼具體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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