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財政局關于明確政府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潭財購〔2023〕2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3-03-10 15:53
市直各單位,各縣市區(園區)財政局: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指引(2022年版)》(湘財購〔2021〕2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政府采購工作實際,現將湘潭市政府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通知如下。
一、湘潭市政府采購目錄
湘潭市政府采購目錄統一執行《湖南省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2022年版)》標準,見附件。
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
湘潭市政府采購限額標準:貨物和服務項目采購預算金額達到30萬元以上(含本數,下同)、工程項目采購預算金額達到60萬元以上。
三、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為2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的公開招標數額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采購人采購貨物或服務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符合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情形,需采用公開招標以外采購方式的,采購人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向湘潭市財政部門申請批準。
四、相關要求
(一)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項目,原則上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湘財購〔2019〕27號)的規定納入電子賣場管理。
(二)預算單位應將所有列入商品和服務支出(302)和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309)、資本性支出(310)的政府采購項目和電子賣場采購支出編制政府采購預算。預算單位不得化整為零規避政府采購制度。單次采購預算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項目,應按政府采購的法定方式和程序進行。
(三)根據《湖南省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方案》(湘財購〔2020〕18號)規定,采購人采購限額標準以上依法實行政府采購的貨物、工程、服務項目均應當公開采購意向,公開時間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除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急需開展的項目外,未公開采購意向的項目不得實施采購。
采購人(含全市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藥品、耗材、疫苗等納入湖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的貨物除外)、服務和工程全部納入政府采購;對納入財政投資評審的采購項目還須征得財政投資評審意見,再報送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根據《湖南省政府采購工程管理辦法》(湘財購〔2021〕27號)第八條相關規定,400萬元(含)以上采用招標方式采購的政府采購新改擴工程,需履行“雙備案雙公告”程序,進行備案申報,采購單位對備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的通知》(湘財購〔2022〕35號)規定,采購人應將采購需求管理作為政府采購內控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采購需求管理制度,建立審查工作機制,加強對采購需求的形成和實現過程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切實履行采購人主體責任。
(五)從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規定實施,有效期4年。如執行期間國家、省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頒布相關新規定或湘潭市有相應政策調整的,按其規定執行。
附件:湖南省預算單位政府集中采購目錄(2022年版)
湘潭市財政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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