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的通知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4-07-19 15:03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根據《湘潭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全市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湘潭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基礎教育“規范管理年”行動的通知》(潭教通〔2024〕30號)《湘潭市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潭教發〔2024〕8號)《湘潭市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實施辦法》(潭教通〔2024〕18號)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工作,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壓實屬地責任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主體責任。屬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監管,對違規招生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強化工作措施
1.規范招生流程。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招生政策,按學生類別順序審核資料,確定招生預錄取名單,提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有擴班和擴班額需求,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請示,并提交新增學位分配方案。
2.加強自查自糾。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紀檢部門必須全程參與招生工作,招生管理部門和紀檢部門逐一審核學生入學資料,書記、校長、分管招生副校長、紀檢負責人對預錄取學生名冊必須核驗簽字上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3.強化監督檢查。市縣教育局招生管理部門與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預錄取學生進行逐一審核,不符合招生條件學生必須及時清退,并核實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是否存在違反“十個嚴禁”的違紀違規行為,如有發現,立即移交各縣市區教育局駐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審查處理。要對照湘潭市2024年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重點排查清單進行監督檢查,對違規招生行為進行查處登記。
4.公示錄取名單。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及時將審核通過的預錄取學生名單在學校公示欄和學校官網、微信公眾號等線下線上多途徑進行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一旦有舉報查實后,立即取消違規招收學生的錄取資格,并追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5.定期開展多樣督查。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對本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定期展開大數據篩查、抽樣調查、“四不兩直”實地督查,重點清查招生過程中的“條子生”“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違紀違規行為。
6.新生入學專項督查。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秋季開學工作檢查核對新生報到信息,到班核查學生信息,嚴禁“人籍分離”。9月中旬學籍注冊再次進行數據比對,凡違規招生、學籍信息與平臺招生信息不一致的,及時清退違規招錄學生。
三、嚴肅執紀問責
各縣市區教育局和駐局紀檢監察部門要按照《中共湘潭市教育局委員會、中共湘潭市紀委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關于嚴肅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紀律的通知》(潭教黨通〔2024〕10號)文件要求,全過程監督招生工作,對違規干擾招生工作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違規招錄的直接責任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的行政追責問責,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進行嚴肅的黨紀處理。
附:違規招生舉報電話

湘潭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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