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典型!湘鄉破局超齡勞動者工傷待遇難題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10-29 10:10
近日,在湖南省首屆預防和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 “3+N” 工作機制研討活動上,湘鄉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辦理的一起超齡勞動者工傷待遇爭議案,被推選為省級典型案例。該案通過行政復議調解,不僅幫超齡勞動者拿到了應得的工傷待遇,更為同類案件處理提供了可借鑒的 “湘鄉方案”。

分享現場。
本案源于一位超齡勞動者的工傷待遇支付爭議。第三人曠某是某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員工,被派遣至某中學食堂工作。盡管曠某已于2022年11月辦理退休并享受養老保險待遇,但用人單位仍持續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2023年5月,曠某在工作時不慎摔倒受傷,后被認定為工傷。然而,當其用人單位向湘鄉市工傷保險服務中心申報工傷保險待遇時,卻收到了《不予支付決定書》。這就意味著曠某的工傷醫療、經濟補償等權益面臨 “落空”,用人單位隨即提起行政復議。
“已退休并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即便用人單位繼續參保繳費,是否有權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湘鄉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負責人直言,這是本案的核心爭議點,也是實踐中易產生分歧的難點。
辦案人員從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明顯、"超齡"在崗老年員工增多的社會背景出發,深入分析了《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本意、保險法的權利義務對等原則以及行政法上的"信賴利益保護原則",認為保障工傷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是《工傷保險條例》的立法目的。
"繳納工傷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是工傷職工的法定權利。"該負責人表示,"特別是對相關文件明確規定可以參保、且已參保并繳費的人員,在被認定工傷后應當依法獲得工傷保險待遇。"
為了切實化解矛盾,復議機關決定用 “調解” 的方式解決爭議。然而,一開始調解并不順利。對此,辦案人員進一步優化調解方案,一方面做通申請人的工作,另一方面通過復議意見書的形式,促使被申請人自行撤銷不予支付決定,重新作出支付決定。
最終,湘鄉市工傷保險服務中心自行撤銷了《不予支付決定書》,申請人自愿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案件得以終止。目前,相關工傷保險待遇已支付到位,行政爭議得到圓滿化解。
該案的成功辦理,不僅保障了超齡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也為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了有益借鑒,體現了行政復議在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促進社會和諧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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