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土公字〔2013〕20號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3-05-08 10:03
湘鄉土公字〔2013〕20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2013〕政國土字第764號審批單批準,同意旺源裕華面業有限公司生產廠房用地(湘儲608號)征收集體土地1.8009公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征用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10號,2001年)、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湖南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發〔2012〕46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湘潭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批復(湘政函〔2013〕84號)的規定,現將有關《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準征地機關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時間
2013年4月25日。
三、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旺源裕華面業有限公司生產廠房用地(湘儲608號)
四、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及面積
1、被征收土地位置湘鄉市園藝場、育塅鄉直沖村,具體位置以用地紅線為準。
2、被征收土地面積1.8009公頃。
五、征地補償標準
1、土地補償按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12〕46號文件標準執行。
2、地上建(構)筑物補償標準按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13〕84號文件標準執行。
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按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鄉市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2〕68號)文件規定執行。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權利人應當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者其他有關合法證明材料于2013年 5 月 8 日前到湘鄉市國土資源局征地拆遷事務所(工貿新區國土資源局三樓)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拒絕征拆機構人員調查核實的,其補償內容以經市公證處公證確認的市國土資源局調查結果為準。
對違法違章建(構)筑物和市國土資源局發布擬征地告知書之后搶搭、搶建的建(構)筑物及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改變土地利用現狀(如挖魚池等)的,一律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八、辦理補償登記時間:2013年 5月 8日—2013年 5月23日。
聯系人:鄧湘衡
聯系電話:0731-56821020 13875243888
特此公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
2013年 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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