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耐普特科技年產100萬㎡工業廠房智能通風采光系統建設項目征收土地公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4-07-10 09:37
湘鄉土公字〔2014〕27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湖南耐普特科技年產100萬㎡工業廠房智能通風采光系統建設項目用地經湖南省人民政府〔2014〕政國土字第813號文件批準,同意征收湘鄉市園藝場部分國有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4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征收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10號,2001年)等規定,現將有關征收土地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準征地機關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時間
2014年5月13日。
三、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湖南耐普特科技年產100萬㎡工業廠房智能通風采光系統建設項目。
四、被征收土地單位、位置及面積
(一)被征收土地單位:湘鄉市園藝場;
(二)征地位置:具體位置以批準的勘測定界圖為準(征地紅線圖)為準;
(三)征地面積:2.5870公頃(38.805畝)。
五、征地補償標準(包括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
(一)征地補償標準按《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湖南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發〔2012〕46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農用地上青苗和附屬設施、農村村民住宅及地上建(構)筑物補償標準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湘潭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批復》(湘政函〔2013〕84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按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13〕84號和《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鄉市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2〕68號)文件規定執行。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權利人應當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者其他有關合法證明材料到湘鄉市國土資源局征地拆遷事務所辦理補償登記。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經確認或公證的調查結果為準。
辦理補償登記時間:2014年7月10 日至2014年7 月23 日。
聯系人:林敏 聯系電話:13875271000
八、對違法違章建(構)筑物和擬征地告知書之后搶搭、搶建、搶修的建(構)筑物及搶栽、搶種的農作物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特此公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
2014年 7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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