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儲1823號儲備用地項目征收土地公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0-07-26 10:13
湘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
公 告
湘鄉土公字〔2020〕第5號
湘儲1823號儲備用地項目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征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征收土地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準機關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
〔2020〕政國土掛字第521號。
三、批準時間
2020年6月19日。
四、批準用途
住宅用地。
五、被征收土地單位、位置、面積和地類
(一)被征收土地單位:新湘路街道城西村。
(二)征地位置:具體位置以批準的勘測定界圖為準(可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村委會、市優化人居環境中心查閱)。
(三)征地面積和地類:0.1844公頃,其中水田0.1550公頃,農村宅基地0.0294公頃。
六、征地補償標準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湖南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發〔2018〕5號)和《湘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湘潭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暫行辦法〉的通知》(潭政發〔2018〕18號)的規定執行。
七、安置方式:按照潭政發〔2018〕18號的規定執行。
八、社會保障:按照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鄉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湘鄉政辦發〔2020〕15號)的規定執行。
九、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相關權利證書到市優化人居環境中心指定地點辦理補償登記。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已經確認的調查結果為準。
十、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批單》(〔2020〕政國土字第521號)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辦理補償登記時間:2020年7月14日—2020年8月14日
聯系人:張維
聯系電話:0731-56667778 13873271068
特此公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
2020年 7 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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