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8-06-25 09:18
湘鄉教通〔2018〕56號
湘鄉市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為了加強學校(幼兒園)(以下簡稱學校)安全工作,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我市教育系統在發生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時,應急工作能夠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災害與突發事件造成的后果,根據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市教育系統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工作組織機構與職責
湘鄉市教育系統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 指 揮:賀立杰 黨委書記、局長
副總指揮:易立華 黨委委員、副局長
成 員: 周碧爛 黨委委員、副局長
曾建蘭 黨委委員、主任督學
沈海明 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小組:張建云 辦公室主任
郭 建 安監股股長
羅建湘 人事股股長
賀永勝 計財股股長
肖勁松 教育股股長
李喬松 監察內審法規股股長、審計股股長
胡岳彪 督導室主任
陳佑軍 教育工會主席
劉青山 基建股股長
朱旺方 教育基金會辦公室主任
郭新華 教育信息化辦公室主任、幼教股股長
王青松 黨建督導室主任
李亞軍 學生資助中心主任
肖春國 教育發展中心主任
二、工作小組分工及主要職責
貫徹湘鄉市教育系統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執行應急指揮部的重大決策,直接組織指揮本市教育系統自然災害及突發時間的應急處置工作;部署各單位進行緊急處置;協調請求政府相關部門支持,配合行動;及時匯報應急工作情況。
為指揮防災減災工作,指揮部下設協調聯絡組、抗災救災組、后勤協作保障組。
1.協調聯絡組
組長:張建云 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
組員:湘鄉市教育系統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及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負責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發生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時學校的災情、險情,向指揮部提供災情、事態資料,以利于決策和制定崗位責任制,協調做好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上傳下達抗災救災有關政令,綜合統計災情并報送指揮部和有關部門,以利于指揮部做好抗災救災、規避風險、學校恢復上課的工作安排。
2.抗災救災組
組長:郭建 市教育局安監股股長
組員:湘鄉市教育系統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及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負責督查我市各級各類學校在抗災救災中的措施落實情況,出現險情及時提出決策性方案,報指揮部批準后實施。
3.后勤協作保障組
組長:賀永勝 市教育局計財股長
組員:湘鄉市教育系統自然災害及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及相關部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好受災遇險學校抗災救災物資的調度,做好抗災救災資金的籌措和協調工作,根據指揮部的指令,及時給相關單位調撥抗災救災保障資金,做好學校災后重建的統籌工作。
三、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程序的啟動:當接到上級有關部門災害預警和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學校災情險情報告后,應急指揮部按照市政府的決定,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程序,開展抗災救災工作。必要時指示各級各類學校果斷組織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緊急避險。督促檢查搶險救災隊伍的人員集結、資金籌措、物資裝備工作的準備和落實情況。協助政府做好宣傳穩定工作,學校要采取措施平息社會上影響學校穩定的謠言和誤解。
2、救災搶險現場的指揮與協調:在災害和突發事件發生現場,應有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指揮和各學校、各部門積極參與救災搶險的應急救援協調機制。及時溝通、匯總災情,并準確上報災害信息和受災學校自救互助的成果,自救或政府救援、社會救助的行動進展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組織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組織采取防御措施;組織力量消除災害后果;協調有關部門對受災建筑物的安全鑒定工作和災害后損失的評估工作。
四、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的條件是:學校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已經完成,因突發時間或自然災害引發的次生災害后果已經基本消除,學校基本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由宣布進入應急期的原單位宣布應急期結束。有關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單位宣布。
五、學校日常安全防范工作
為避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減少自然災害給學校帶來損害,各級各類學校應做好以下安全防范工作。
(一)建筑物安全
1、教育學生不到具有危險性建筑物場所進行學習或玩耍,凡是具有危險性建筑物的場所,學校應標明危險警示標志。
2、學校對危險建筑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維修或拆除,并隨時對學校建筑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和處理。
3、建立舉報制度,凡是師生發現學校有危險的建筑及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舉報電話:0731——56771165
4、加強汛期、雨、雪、冰凍天氣的安全隱患排查,嚴防山體滑坡、校舍倒塌等地質次生災害事故發生。
5、凡是發生建筑物危及師生安全事故時,要及時組織人員,把師生疏散到安全地方,對受傷人員,要馬上派人送當地衛生院或通知衛生院到場救治。對危重者,要通知120送更高級醫院進行搶救。
6、對在事故中死亡者,要及時通知學生家屬,妥善處理。
(二)消防安全
1、傳授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消防要領和技術。教育學生不在校園內生火,點蠟燭,防止火災發生。
2、在學校教室、實驗室、微機室、教師宿舍、學生宿舍等各樓堂館所裝備消防器材或消防滅火器,隨時檢查消防裝置。
3、出現險情,及時報告119和110,及時組織人員展開施救工作,疏散學生離開現場,如出現人員傷亡,按上述第一條第四、五款辦理。
4、森林或校園出現火災,教育學生馬上離開,遠離火區,嚴禁組織學生去救火,以免造成學生傷亡。
(三)用電安全
1、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私拉亂接校園內電線,未經允許或未在教師的指導下隨意使用學校電器,不得觸摸裸露電源。
2、學校經常檢查電源線路,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止線路老化或線路脫落。
3、出現線路老化或線路脫落時,學生不能去觸摸,及時通知電工處理。
4、學生出現電擊事故,應及時切斷電源或用不導電的物體將電線弄開,此時施救人員不能直接去接觸電源和學生。斷電后立即進行心肺復蘇等搶救。出現人員傷亡按上述第一條第四、五款辦理。
(四)食品衛生安全
1、學校食品衛生按照《食品衛生法》經營和管理,證照齊全。
2、執行食品試嘗和留樣制度、索證索票制度,學校經常對食品衛生進行檢查,建立食品安全臺帳。
3、堅持餐具消毒,食堂從業人員定期檢查,持健康證上崗,防止流行疾病食源傳染。
4、閑雜人員不準進入食堂操作間和儲藏間,防止他人投毒。
5、不買賣霉爛變質和不合格食品,防止學生食物中毒。
6、如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及時報告疾病防治控制中心,查明原因,并組織力量進行搶救。如情況緊急按上述第一條第四、五款辦理。
(五)飲用水安全
1、學校師生使用經檢驗合格的衛生用水,不使用不符合健康衛生標準用水。
2、學校對學生飲食用水和茶具經常進行消毒,茶桶上鎖,水缸加蓋,防止他人投毒。
3、教育學生不飲田邊、地角和不衛生的水,如出現飲食用水中毒事故,按上述第四條第六款辦理。
(六)藥品管理安全
1、學校危險藥品應妥善存放,妥善保管,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險藥品應注明危險警示標志。
2、教育學生在實驗操作時不得拿走實驗藥品,更不得隨意吞服,不準學生進入實驗保管室。
3、學生購藥一定遵照醫生囑咐,不得隨意購買和亂服用藥品。
4、學生一旦出現藥物中毒事故,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情況緊急按上述第一條第四、五款辦理。
(七)道路交通安全
1、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強行爬車、吊車,橫穿公路應注意安全,在公路上靠右行走。教育并嚴格要求學生不得乘坐農用車、無運營資質的出租車、報廢車、拼裝車、三輪等車輛上放學,嚴禁未滿12周歲學生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學生騎電動車、無證駕駛摩托車上放學,有效預防、減少學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學生往來途中注意避讓車輛,通學生夜間結伴而行,防止暴徒襲擊。遇到歹徒,臨危不懼,盡量與其周旋,尋求機會呼救,保證生命安全。并迅速向學校和公安機關報告,撥打110報警。
3、各中心校要加強對校車的安全監管,在冰雪天氣持續狀態下,務必根據當地冰雪結凍情況采取校車停運等應對措施,并報校車辦備案,同時務必確保告知每位家長,征得家長理解與支持。嚴禁沒有公安部門統一頒發的校車標志的車輛接送學生、幼兒上學。
(八)周圍環境安全
1、實行環境綜合治理,學校聘請門衛,學生實行出入證管理,非本單位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校門。嚴格對外來人員的盤查和登記,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門衛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夜間進行巡邏,發現意外情況及時報警(110)或報告學校保衛科。
3、學生宿舍晚上安排教師值班、查夜。并安排人員住進寢室,管理和巡查寢室,寢室里不得留宿外人。
4、教育學生不進營業性電子游戲廳和舞廳。
5、對外來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報派出所處理。
6、對周邊環境的不安全隱患,報當地政府和派出所出面消除。
(九)疾病防控
1、堅持晨午檢制度,及時發現學生身體異常。
2、學校按期對校園進行消毒,食堂堅持對廚房、餐具和水池進行消毒處理,防止疾病的傳播。
3、堅持在校園內開展除“四害”活動,切斷傳染源。
4、對患有傳染疾病的學生進行隔離治療,防止學生接觸傳染和蔓延。
5、學校每天進行衛生掃除和保潔,清理死角和垃圾,用水沖洗廁所,防止垃圾污染,保持環境衛生。
6、開展校園拒毒和掃黃活動,確保學生身心健康。
7、教育學生不買不衛生和不合格食品,防止食品中毒,造成人員傷亡或引發流行性、傳染性疾病。
8、實行疾病報告制度,凡是發現在校患病的學生,及時報告班主任,并當即送往當地醫院治療,病情嚴重者轉送更高級醫院救治。市疾病控制中心報告電話:0731-56825170
(十)體育活動安全
體育教師應正確指導學生進行有益的體育鍛煉,確保活動場地無安全隱患,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嚴禁學生下河塘游泳。禁止學生做危險性游戲,嚴防學生集中時擁擠推搡事件的發生。
湘鄉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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