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湘鄉市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實施辦法》的解讀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7-03-02 22:37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工作,促進廣大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國發〔2016〕13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6〕17號)及《湘潭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潭政發〔2016〕17號)精神,結合湘鄉實際,制定此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辦法》出臺意義
農村留守兒童和其他兒童一樣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需要全社會的共同關心。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關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關系到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關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局。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家庭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
三、《辦法》具體內容
(一)明確了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二)建立關愛保護責任體系。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落實鄉鎮辦事處和村(居)委會職責,強化部門協同關愛保護及相關部門職責。
(三)建立了關愛保護機制: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重點時段排查、信息共享、源頭控制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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