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關于在湘鄉城區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排放專項整治的通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1-04-22 15:24
一、文件出臺背景及依據
城管執法局為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2018年6月27日國務院發布的《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省、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湘鄉環委辦[2021]3號《關于開展全市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回頭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該文件。
二、適用范圍
湘鄉市城區范圍,包含望春門街道、昆侖橋街道、新湘路街道、東山街道和經開區的所有餐飲服務業(包括夜宵攤點)。
三、主要內容
1、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未安裝國家認可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經營者,根據《關于在湘鄉城區開展餐飲服務業油煙排放專項整治的通知》,依法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接到通知和責令整改通知書后必須按要求安裝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
2、對已經安裝了達到國家認可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的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單位,按油煙凈化設施產品說明及使用頻率,定期清洗油煙凈化設施,保證設備正常運行使其達標排放,并建立好清洗臺賬。
3、對未按整改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服務單位,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相關規定,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并責令該餐飲服務單位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使油煙達標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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