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通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4-12-20 08:00 點擊量:1
XXDR—2014—00029
湘鄉政通〔2014〕17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
關于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
通 告
為深刻吸取國內勞動密集型企業重特大事故教訓,推動勞動密集型企業認真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市人民政府決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在全市集中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治理范圍為同一時間容納30人以上,從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食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生產、物流倉儲、電子通信等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經營儲存場所和員工集體宿舍以及中小學校、公交車輛等類似人員密集場所。
二、勞動密集型企業要對照《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標準》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填寫《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自查表》。《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標準(摘錄)》《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自查表》請從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網站“省安委會文件通知”欄(http://www.hunansafety.gov.cn/anweihui/)或從湖南省消防網(http://xf.hnga.gov.cn)“通知公告”欄下載。同時,要積極主動做好配合檢查的有關工作。
三、勞動密集型企業所用廠房、倉庫、員工集體宿舍未依法取得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工商、安全生產、消防等行政許可的,要立即到本市相關部門申請補辦;違規使用彩鋼板搭建廠房、庫房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或改建;在廠房、倉庫違規住人的,要立即遷出;違規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用焊的,要立即改正;堵塞、鎖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要立即拆除或打通;存在其他火災隱患的,要立即進行整改。各鄉鎮辦事處將組織檢查組依法嚴格檢查,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依法責令改正。對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湘鄉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8日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2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