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經濟開發區行使有關市級行政管理權的實施意見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4-06-04 17:06 點擊量:1
XXDR—2014—00009
湘鄉政發〔2014〕10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
關于經濟開發區行使有關市級行政管理權的
實 施 意 見
為加快湖南湘鄉經濟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的建設,根據《湘潭市人民政府關于湖南湘鄉經濟開發區行使有關行政管理權的意見》(潭政發〔2013〕19號)精神,市人民政府決定授予經開區第一批次35項市級行政管理權。為確保有關市級行政授權交接到位,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行政授權實施范圍為湖南湘鄉經濟開發區規劃范圍內。
二、在經開區規劃范圍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行使的相關行政審批事項(具體見附件1)授權經開區,采取由經開區使用市直相關單位2號公章的形式實施,2號公章行使行政審批權限辦理相關業務時與市直有關單位相對應的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依法呈報湘潭市及以上有關部門審批的事項和向上爭取項目、資金需要的,由經開區履行審批手續后,由相關部門直接蓋章并協助上報。授權后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原授權單位承擔,工作與民事責任由經開區承擔。此次未明確委托授權的審批事項仍由原工作部門負責。與授權經開區行政審批事項(包括聯合審批事項)相關的政府性基金(資金)和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的執收及登記發證一并移交經開區,相關事項的服務性收費由提供服務的各職能部門單位執收。
三、經開區產生的與行政許可相關聯的政府性基金(資金)和行政性、事業性收費須按《湘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湘鄉市政務服務中心稅費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湘鄉政發〔2014〕1號)和《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南湘鄉經濟開發區非稅收入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湘鄉政辦發〔2013〕103號)的規定執行。
四、授權經開區直接實施的審批事項,各部門應積極配合經開區做好所授權限的移交工作,及時整理和移交相關資料,提供審批項目的程序和流程以及相關證照文書和格式文本。各部門要加強與經開區的溝通交流,及時將上級相關文件傳遞至經開區,經開區也應及時將重大行政許可報相關部門備案。由經開區對應的內設部門按照各授權部門的要求落實。經開區制發的審批文書與原審批單位制發的文書具有同等效力。聯合會審的事項由經開區內設部門與對應的相關單位共同會審。實行垂直管理的工商、稅務等單位在經開區設立分支機構或派出專門工作人員,為經開區辦理相關事項,提供相關服務。
五、經開區要對授權審批事項依法履行職責,遵守法定程序、嚴格按照相關政策及各職能部門設定的技術標準、下達的指標實施審批。各相關部門要主動協助經開區與上級主管部門加強聯系對接,爭取上級主管部門的支持。同時,加強對經開區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權的指導和監督。
六、有關市級行政管理權限交接工作要在6月1日前完畢。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湘鄉經濟開發區實施的有關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確定的委托授權內容,與經開區簽訂授權委托書,將明確的行政審批事項委托下放到經開區,并按要求提供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同時,由市編辦發文,統一規范格式將相關單位2號公章授予經開區。市監察局要加強對權限移交工作的監督,確保按時按要求交接到位。
附件:1.湘鄉經濟開發區實施的有關行政審批項目目錄
(共35項)
2.行政授權委托書(格式樣本)
湘鄉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日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6月3日印發
附件1
湘鄉經濟開發區實施的有關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共35項)
序號項目名稱原實施部門備注
1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范圍核準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
2權限內重大和限制類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
3政府出資的投資項目審批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
4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
5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
6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企業項目規劃條件核發)湘鄉市城鄉規劃局
7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湘鄉市城鄉規劃局
8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含臨時建筑物)湘鄉市城鄉規劃局
9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湘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0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批湘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1臨時占用城市綠地審批湘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2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湘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13依附于園區道路建設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審批湘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14臨時挖掘園區道路審批湘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15城市戶外廣告設置許可湘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16城市建筑垃圾處置審批湘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17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湘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18臨時占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許可湘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19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湘鄉市水利局
20入河湖排污口的設置和擴大審核湘鄉市水利局
21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湘鄉市水利局
22建設工程征占用林地審核湘鄉市林業局
23臨時占用林地審批湘鄉市林業局
24游藝、歌舞娛樂場所經營單位審批湘鄉市文體廣新局
25核準投資總額3000萬美元以下鼓勵類和允許類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許可湘鄉市招商合作局
26劃撥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審批湘鄉市房產管理局
27占用農用地的建設項目農業環境保護方案審核湘鄉市農業局
28基本農田集中處置或者堆放固體廢棄物審核湘鄉市農業局
29征用蔬菜基地審批湘鄉市蔬菜辦
30單獨修建人防工程立項審批,設計審查、竣工驗收湘鄉市人防辦聯合審批項目
31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審批湘鄉市人防辦聯合審批項目
32特殊工時制度審批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審批項目
33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審批湘鄉市氣象局聯合審批項目
34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批湘鄉市科技局聯合審批項目
35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湘鄉市公安消防大隊聯合審批項目
附件2
行政授權委托書
(格式樣本)
委 托 機 關: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
法定代表人:趙小林
職務:湘鄉市發改局局長
受委托機關:湖南湘鄉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彭建平
職務:湖南湘鄉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根據《湘潭市人民政府關于湖南湘鄉經濟開發區行使有關行政管理權的意見》(潭政發〔2013〕19號)精神,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以下簡稱市發改局)決定將5項行政審批(許可)依法授權委托湖南湘鄉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經開區管委會)實施。
一、移交的行政管理權限
1、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范圍核準;
2、權限內重大和限制類企業投資項目核準;
3、政府出資的投資項目審批;
4、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
5、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二、權限行使范圍
經開區規劃范圍內。
三、權限授予單位
湖南湘鄉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四、項目審批程序及流程
按照市發改局行政許可項目實施程序執行(項目審批程序及流程附后)。
五、需上報湘潭市及以上部門審批項目的處理
經開區需呈報湘潭市及以上發改部門審批的事項,由經開區管委會履行審批手續后,由市發改局直接蓋章并協助上報。
六、已受理尚未辦結的審批事項的處理
對行政管理權限移交前已受理但尚未辦結的審批事項,按原審批程序辦理到位。
七、檔案管理
行政管理權限移交后,經開區管委會在行政審批中的所有資料由經開區管委會統一管理并存檔,同時報市發改局備存。
八、公章管理
1、市發改局2號公章由經開區管委會負責管理,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公章。
2、實行登記與審批相結合制度。經開區管委會在行政審批過程中需加蓋公章的須經經開區管委會主任簽發后方可蓋章,并按發文程序作好登記備案。
九、審批窗口
市政務服務中心經開區窗口
十、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1、本委托書簽訂之日即為上述行政管理權限移交之日。
2、經開區管委會對授權審批事項必須依法履行職責,遵守法定程序,嚴格按照審批程序、流程和市發改局的要求實施審批,嚴禁違法審批。市發改局應指導和監督經開區管委會依法行使移交的行政管理權,確保依法行政。
3、本委托書一式叁份,委托機關和受委托機關各執一份,報市法制辦備案一份。
4、本委托書經委托機關、受委托機關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機關: 受委托機關:
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 湖南湘鄉經濟開發區
管理委員會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14年5月 日 2014年5月 日
湘鄉市發展和改革局
授權委托的行政審批項目表
(蓋章)(格式樣本)
項目名稱
類 別行政許可
辦事依據
條 件
申請材料
程 序
期 限
收費情況
收費依據
表格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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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