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43060000/2012-255120
主題詞: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文號:湘政發〔2012〕7號
信息類別:法規文件
發文日期:2012-07-08 00:00:00
發布機構:法制辦
統一登記號:XXDR—2012—00006
失效日期:2017-07-08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湘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場建設和管理的意見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12-07-08 15:51 點擊量:1
XXDR—2012—00006
湘政發〔2012〕7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場建設和管理的意見
各鄉鎮辦事處,市直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市場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帶動消費、促進市域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經市人民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市場建設和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加強市場建設和管理,有利于改善我市市場臟、亂、差的現狀,有利于滿足人民群眾生活改善、消費升級的需求,有利于推進文明衛生城市創建工作,有利于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視城鄉市場建設和管理工作,尤其是城鄉農貿市場的建設和管理,先后出臺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1〕59號)、《湖南省城鄉集貿市場管理條例》、《湘潭市城區農貿市場管理辦法》(潭政辦發〔2012〕18號)等文件,制定一系列鼓勵和支持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但由于歷史原因,我市市場存在欠賬多、規模小、設施舊、環境差、管理亂等多方面的問題。因此,各鄉鎮辦事處和市直相關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市場建設和管理的責任感和緊迫感,齊抓共管,努力把我市市場建設與管理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政府引導、政策扶持,部門配合、屬地管理、市場運作,滾動開發、適度超前,穩步推進、規范運行”的原則,以實施《湘鄉市商業網點規劃》為切入點,以制訂和落實扶持引導政策為著力點,以推進市場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為抓手,強化市場建設和管理,促進商貿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三、發展目標
重點推進“六個一”工程和“三個一批”工程建設,著力優化市場結構,完善市場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取締馬路市場,通過滾動開發,構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規范、競爭有序、開放繁榮的商品市場體系,努力將我市培育成為長株潭區域性商貿次中心。
通過2—3年的努力,完成市場建設改造投資12億元,實現市場年凈收入1000萬元,年稅收3000萬元。
“六個一”工程是:改造建設兩個三星級室內標準化的大型農產品綜合市場——南門市場及壺天巷市場;改造建設一個標準化的四星級室內綜合市場——東風市場,同時將東風市場打造成一個綜合性的情景步行街;建設兩個中心農貿市場——東山新城農貿市場、城北先導區農貿市場;改造好工貿新區農貿市場。
“三個一批”工程是: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農貿市場;培育發展壯大一批專業市場;鼓勵引導建設一批鄉鎮集貿市場。
四、組織領導
成立湘鄉市市場建設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和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政府辦、市法制辦、市監察局、市發改局、市公安局、市城鄉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房產局、市商務局、市供銷總社、市政務中心、望春門辦事處、昆侖橋辦事處、新湘路辦事處、東山辦事處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市商務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市商務局。
五、開發模式
以南門市場、東風市場、壺天巷市場、湖鐵市場四個國有市場資產評估價值作為資本金,組建國有獨資企業湘鄉市湘龍市場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公司實行市場化運作,統籌全市直管市場及其他市場建設開發,促進市場建設健康發展。
實施市場建設開發新模式。全市城區所有市場原則上由湘鄉市湘龍市場建設投資有限公司開發建設。對大型市場可引進戰略投資者組建股份公司共同開發建設。鼓勵支持社會民間資本參與湘鄉市湘龍市場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市場建設開發。開發建設完成的市場統一移交市場服務中心管理。本意見實施前,在建或待建設的市場,先移交市場服務中心進行規范管理,有關職能部門按市場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手續,辦理市場相關國土、房產權證。對市場服務中心用工及分配體制實施創新管理,改革分配體制、用人機制,市組織、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支持配合。
六、政策措施
(一)市政務中心要將市場建設項目納入綠色通道,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提供優質服務,簡化審批手續,相關規費收取標準按《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鄉市政務服務中心稅費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2010〕37號)執行。同時將市場建設納入棚戶區改造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范圍,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二)組建由市商務局牽頭,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工商局、市公路局等相關部門配合的劃行歸市專門工作班子,實施劃行歸市的專項治理,整頓取締城鄉馬路市場、巷道市場及各類攤擔亂擺亂放現象,規范市場交易秩序,提升市場輻射能力及市場效益。
(三)各鄉鎮辦事處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履職,切實抓好轄區內市場的社會管理工作,取締馬路市場,加強市場日常監管。各相關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按各自職責做好市場的監管工作。
(四)加強市場土地儲備,在城市擴容(如建設東山新城區和城北先導區)時,有計劃地預留市場建設規劃用地,合理規劃市場布局、市場規模、用地面積和建筑面積。
七、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二○一二年七月七日
主題詞:商業 市場 建設 管理 意見
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7月7日印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相關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