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不可移動文物線索的公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4-07-05 17:27
湘鄉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已經正式啟動,為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現狀,做到“應普盡普、應保盡保”,現面向社會征集不可移動文物線索信息,特別是革命文物、工業、農業遺產、重要文化景觀及近現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動文物方面的新信息,望廣大群眾踴躍提供相關線索,共同為湘鄉市文物保護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一、征集范圍
湘鄉市境內地上、地下、水下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
二、征集內容及線索要求
文物是人類創造的或者與人類活動有關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物質文化遺產。不可移動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六類:
(一)古遺址
古遺址類線索要求:
1.存在文化堆積,且有明晰的分布范圍;
2.在地表發現有古文化遺物,且具有一定的分布范圍;
3.經過考古發掘,遺跡尚存,原址地形、地貌未發生根本性改變;
4.建筑物及構筑物局部構件或者基址尚存。
古文化遺址一般包括:早期人類活動場所、聚落址、城址、窯址、窯藏址、礦冶遺址、戰場遺址、驛站古道遺址、軍事設施遺址、橋梁碼頭遺址、祭祀遺址、水下遺址、水利設施遺址、寺廟遺址、宮殿衙署遺址、手工作坊遺址、其他古文化遺址等類型。
(二)古墓葬
古墓葬類線索要求:
1.形制結構或遺跡尚存;
2.整體遷移,在新遷址占有獨立的地域范圍;
3.經過考古發掘,原址地形、地貌未發生根本性改變。
古墓葬一般包括:帝王陵寢、名人或貴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墓葬等類型。
(三)古建筑
古建筑類線索要求:
1.建筑物、構筑物主體存在;
2.依法審批后整體遷移的,在新遷址占有獨立地域范圍;
3.依法審批后原址重建的,保留原有風格或形制,且保留有反映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重要構件。
古建筑一般包括:城垣城樓(及其他軍事建筑及設施)、宮殿府邸、宅第民居、壇廟祠堂、衙署官邸(及其他行政管理建筑)、學堂書院(及其他文化教育建筑)、驛站會館(及其他交通道路設施、旅行服務設施)、店鋪作坊(及其他金融商貿建筑、工商業建筑設施)、牌坊影壁、亭臺樓闕(及其他景觀建筑、戲曲演出建筑、天文觀測建筑)、寺觀塔閣(及其他宗教建筑)、苑囿園林、橋涵碼頭、堤壩渠堰(及其他水利設施)、池塘井泉等類型。
(四)石窟寺及石刻
石窟寺及石刻類線索要求:
1.洞窟尚存,無論保存程度如何;
2.石刻、巖畫本體尚存,無論保存程度如何;
3.石窟寺、石刻遷移,新遷址占有獨立地域范圍。
(五)近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
1.近現代重要史跡類線索要求:
(1)與歷史進程、重要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歷史人物有關的史跡本體尚存或有遺跡存在;
(2)為紀念重要歷史事件尤其是革命運動或歷史人物、革命人物建立的建筑物、構筑物,具有標志意義、典型意義。
近現代重要史跡一般包括:重大歷史事件和重要機構舊址(及戰爭遺址、工業遺址等)、重要革命歷史事件及革命人物活動紀念地、烈士墓及紀念設施、名人故舊居、名人墓、其他為紀念重大歷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建立的建筑物構筑物等類型。
2.近現代代表性建筑類線索要求:
(1)具有時代特征并在一定區域范圍具有典型性的;
(2)在社會各領域、各時代中具有代表性的;
(3)形式風格特殊、結構和形制完整的;
(4)依法審批后原址重建的,具有標志意義或典型意義。
近現代代表性建筑一般包括:傳統民居、宗教建筑、工業建筑及附屬裝置裝備(以及其他工業遺產)、金融商貿建筑(含中華老字號)、水利、農業相關建筑、設施及附屬物(以及其他水利與農業遺產)、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屬物、醫療衛生建筑、軍事建筑及設施、交通道路設施、典型風格建筑或者構筑物、體量較大的各種材質(如石、銅、鐵、泥等)雕塑、依法審批后原址重建的不可移動文物并具有標志意義或典型意義、其他近現代代表性建筑等類型。
(六)其他類線索要求
1.作為人類行為與自然的結合體,擁有明確的物質實體,為某一區域或群體的歷史、文化、習俗等提供特殊見證的文化景觀;
2.古猿、古人類以及與古人類活動有關的第四紀古脊椎動物或其他古生物化石地點;
3.其他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且實體尚存。
三、征集要求
為了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在提供線索時提供盡可能詳細的情況描述,包括名稱、年代、詳細地址(如條件允許,請一并提供經緯度坐標、現場照片,詳細地址:xx鎮xx村xx組+小地名,如:花石鎮萬橋村四組白土地院子 )、聯系方式等。線索提供者應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不得捏造、歪曲事實或者提供虛假信息。對于涉及個人隱私或商業機密的信息,應予以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四、征集時間
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五、征集方式
電話征集: 56820214
特此公告。
湘鄉市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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