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人民陪審員選任公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9-23 15:18
為充分保障人民群眾依法參與審判活動,保證人民陪審員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的規定,現就湘鄉市2025年人民陪審員選任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名額
全市本次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共63名。其中通過隨機抽選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51名,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12名。
二、選任條件
(一)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一般不得連任。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不得超過兩次。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的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
三、選任程序
通過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任。
(一)候選人的產生
1. 隨機抽選:由湘鄉市司法局會同湘鄉市人民法院、湘鄉市公安局從轄區內年滿二十八周歲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
2.組織推薦和個人申請:符合擔任人民陪審員條件的公民,經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團體推薦,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組織推薦表》(附件3);符合條件的公民個人,可以直接向湘鄉市司法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個人申請表》(附件2)。
(二)資格審查確定任命人選
1.對于隨機抽選的候選人,由湘鄉市司法局會同湘鄉市人民法院、湘鄉市公安局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選任條件的,將向其告知人民陪審員的權利義務,并征求其對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意見,候選人同意后,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情況登記表》(附件1)。最終市司法局將會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在通過資格審查并愿意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候選人名單中隨機抽選確定人民陪審員擬任命人選。
2. 被推薦和個人申請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公民,湘鄉市司法局將會同湘鄉市人民法院、湘鄉市公安局進行資格審查,告知人民陪審員的權利義務,在通過資格審查的被推薦人和申請人中隨機抽選確定擬任命人選。
(三)擬任公示
人民陪審員擬任命人選確定后,將在湘鄉市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人民陪審員選任情況的,取消其選任資格。
(四)提請任命
經審查、考察確定的人民陪審員人選,由湘鄉市人民法院院長提請湘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任命。
(五)就職宣誓
人民陪審員經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后,應當公開進行就職宣誓。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相關事宜
(一)報名時間:2025年9月24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10月1日后下午2:30—5:30,休息日除外);
(二)報名地點:湘鄉市司法局一樓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湘鄉市人民路821號,可乘坐101、103路公交車到站);
(三)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推薦表或個人申請表(包括紙質件一式三份和電子稿);
②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③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和電子照。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31-56771733 0731-52702869
特此公告。
湘鄉市司法局
湘鄉市人民法院
湘鄉市公安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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