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月山鎮人民政府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3-11 10:54
(一)黨政機構。
黨政內設機構設置6個:黨政綜合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農業農村和扶貧工作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衛生健康辦公室)、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1.黨政綜合辦公室。主要承擔黨委、政府日常事務,負責綜合協調、文電會務、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檔案、依法行政、統計報表、信息安全及機關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宣傳、統戰、編制、人事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相關工作。
2.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基層黨建工作的組織推動、業務指導、督促落實和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齡老干工作。負責基層黨的代表大會和選舉黨代表以及黨代表日常管理服務有關工作。負責村干部隊伍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指導村開展“兩委”換屆選舉工作。負責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工作,督促落實以黨建促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工作。
3.經濟發展辦公室(農業農村和扶貧工作辦公室)。負責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負責產業發展、工業信息、交通運輸、商貿流通、農業農村、水利、扶貧開發等工作。承擔市場監管有關方面的指導協調職責。
4.社會事務辦公室(衛生健康辦公室)。負責民政、社會保障、文化、旅游、廣電、體育、科技、教育、衛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軍人、國防動員教育、民兵預備役等社會事務管理等工作。
5.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實施村鎮規劃和村鎮建設管理等工作。監督、指導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按照管理權限,指導、協調和實施自然資源、林政管理、造林綠化、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組織協調生態環境污染事故與生態破壞事件查處。
6.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信訪維穩、網格化管理等工作,指導協調民事糾紛調解處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管、防汛抗旱、減災、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等工作。
人武部、財政所維持原有不變。人武部依法履行國防動員、民兵訓練、預備役管理等職能。財政所主要履行財政預算管理、協調組織財政收入、惠農補貼資金發放、財政資金監管、本鎮單位財務核算、村級財務監管、國有資產管理、鄉村債權債務管理、財政信息化建設等職能。
人大、紀檢監察和群眾團體等組織按有關規定設置。
不再保留原內設機構:黨政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加掛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辦公室牌子)、民政和社會保障辦公室、綜治維穩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不再保留原衛生和計劃生育辦公室(衛生計生監督所),其職能職責整合到社會事務辦公室。
(二)事業機構。
設置直屬股級公益一類事業機構3個: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文化綜合服務站)、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政務(便民)服務中心。原有的事業機構在本次改革中整體撤銷。
1.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文化綜合服務站)。負責社會救助、社會保障、衛生健康和助殘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務服務工作;負責文化、旅游、廣電、科技、教育、體育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務服務工作;負責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生態環保、規劃建設、招商引資、企業服務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務服務等工作。
2.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農業、林業、水利、農機、畜牧水產、動物防疫、移民、扶貧等方面的公益性事務服務工作。
3.政務(便民)服務中心。負責鄉鎮政府及縣級部門下放或委托的相關政務服務工作;負責網格化綜合管理的事務性、輔助性服務工作。
根據有關規定設置股級公益一類事業機構: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退役軍人基礎數據采集、創業就業、申訴維權、信息宣傳等事務性工作,協調做好退役軍人社會保障等工作。
(三)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按照推進行政執法權限和力量向基層延伸和下沉,強化鄉鎮(街道)的統一指揮和統籌協調職責要求,整合現有站所、分局執法力量和資源,組建股級公益一類事業機構: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以鎮名義開展執法工作,并接受有關市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
(四)派駐機構管理。
按上級相關規定設立在本鎮的所有派駐機構,除上級有明確規定的以外,其人事任免、年度考核等重要事項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征求鎮黨委意見,工作上接受鎮黨委、政府的統一指導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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