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湘潭市“1名村(社區)法律顧問+1名大學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方案》的通知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4-04-16 15:02
各縣市區守法普法工作辦公室、司法局,局機關各相關部門:
《湘潭市“1名村(社區)法律顧問+1名大學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方案》已經市守法普法辦領導批準,現印發給你們,各地要高度重視,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湘潭市守法普法工作辦公室 湘潭市司法局
2024年4月3日
湘潭市“1名村(社區)法律顧問+1名大學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發揮村(社區)法律顧問的專業優勢、大學生普法志愿者的活力優勢和“法律明白人”的鄉土優勢,持續為基層減負賦能,進一步提高群眾法治獲得感、滿意度,不斷夯實全面依法治市基層基礎,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湘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根據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印發的《“1名村(社區)法律顧問+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方案》和省守法普法辦、省司法廳印發《“1名村(社區)法律顧問+1名大學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方案》要求,結合湘潭實際,市普法辦、市司法局決定自2024年至2025年在全市集中開展“1名村(社區)法律顧問+1名大學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以下簡稱“1+1+N”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全市基本實現以律師為主體的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全覆蓋、大學生“送法下鄉”常態開展、已培養2900多名“法律明白人”的基礎上,著重擴面提質增效。到2025年年底,確保每個村(社區)配備1名法律顧問,并切實發揮作用;確保每個村(社區)有1名定點聯系的在校大學生普法志愿者,定期進村(社區)入戶開展普法宣傳;確保全市“法律明白人”總數達到4750人以上,實現每個行政村(社區)至少有5名“法律明白人”,村(社區)“兩委”成員中“法律明白人”占比超過60%;確保每個村(社區)法律顧問、大學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名單和聯系方式在每家每戶進行統一公示張貼,2024年年底完成50%,到2025年年底實現全覆蓋。通過兩年努力,使村(社區)法律顧問、大學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的合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大學生普法志愿者農村普法生力軍的的作用進一步發揮,“法律明白人”的培訓更加精準化,法治素養進一步提升,激勵保障更加有力,努力將“法律明白人”打造成一支扎根基層、貼近實際,群眾身邊找得著、用得上、靠得住的基層法治隊伍。
二、主要職責和重點工作任務
在“1+1+N”行動中,村(社區)法律顧問要做好矛盾糾紛化解、服務村(社區)依法治理、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法治培訓等工作;大學生普法志愿者每年至少去聯點村(社區)開展2次以上“送法下鄉”活動;“法律明白人”要帶頭認真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憲法、民法典及與基層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參與鄉村法治文化建設,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參與矛盾糾紛預防、排查、化解等工作,引導群眾理性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護合法權益,防止矛盾激化升級。重點工作任務如下: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1+1+N”行動始終,使村(社區)法律顧問、大學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成為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忠實實踐者,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轉化為基層普法守法和依法治理的生動實踐。
(二)密切工作銜接協作,形成整體合力。明確村(社區)法律顧問、大學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名單和工作職責,并在村(社區)醒目位置進行公示,確保村(居)民知曉。推動村(社區)法律顧問與大學生普法志愿者、村(社區)“兩委”委員身份的“法律明白人”結對子,暢通面對面工作渠道,充分發揮村(社區)法律顧問專業優勢、大學生普法志愿者活動優勢和“法律明白人”熟悉轄區公共事務、了解社情民意的優勢,更好地為群眾提供普法宣傳和法律服務。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村級黨群服務中心等法律顧問、律師定期坐班的場所打造成“1+1+N”密切協作、工作有機銜接的平臺,三方定期交流信息、研究推進工作。積極探索組團式、沉浸式、智慧化等服務方式,強化法律服務供給,助力基層治理法治化,真正實現群眾在“家門口”辦好法律服務事務,推動依法解決人民群眾煩心事、揪心事、難心事。
(三)加強業務培訓交流,提升能力素養。將指導、培訓大學生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參與法治實踐工作納入村(社區)法律顧問職責范圍。由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牽頭,每年組織村(社區)法律顧問對轄區內所有“法律明白人”和聯點的大學生普法志愿者開展2次以上法治培訓,培訓可采取集中培訓或分批輪訓的方式進行,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采取線上與線下結合方式開展培訓。村(社區)法律顧問在定期駐村(社區)“問診”期間,要針對當地鄉村發展的特定法治需求,面向“法律明白人”提供精準法律指導、以案釋法和深入普法,同時通過微信、電話等形式定期對大學生普法志愿者進行業務指導,提升大學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法治素養和依法解決問題的能力,促進鄉風文明,助力鄉村振興。
(四)加強動態管理,強化跟蹤問效。各村遴選出大學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人選,司法所要發揮審核職能,把好遴選關,將名單發送至各村(社區),在村務公開欄公示30天,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公示無異議后,報至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經規范程序確定“1+1+N”行動人員名單后,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要對本地法律顧問、大學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人選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好人員名冊臺帳,明確職能定位,梳理定制責任清單,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考核評價機制,對于不符合標準的予以清退,確保“1+1+N”隊伍健康發展。
(五)共同促進依法治理,夯實法治基礎。積極探索在村(社區)法律顧問、大學生普法志愿者參與起草、審查村規民約和其他管理規定,參與經濟項目談判、簽訂重要合同,進行有關決策法律論證,深入開展入戶普法宣傳等工作過程中,積極吸收“法律明白人”參與,共同研究解決問題,引導更多法治力量向矛盾糾紛預防前端用力,從源頭上提升基層組織依法辦事水平。村(社區)法律顧問、大學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要立足預防,充分運用群眾樂于接受的方式和載體,主動走進群眾提供服務、回應訴求、排查風險,共同引導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樹立大抓基層的鮮明導向,高度重視“1+1+N”行動,將其作為提升全市公民法治素養的重要抓手,作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舉措。市局人民參與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普法與依法治理科、律師工作科等相關部門要各其職、密切配合。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要主動研究謀劃,明確工作責任,實化工作舉措,更加注重 抓前端、治末病,同時加強對司法所的督促指導和跟蹤問效,推動“1+1+N”行動落實見效。
(二)完善保障機制。要加強統籌協調、著力整合資源,為“1+1+N”行動提供必要條件,為村(社區)法律顧問、大學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履職提供必要物質保障,及時解決工作推進中銜接的問題。健全激勵機制,鼓勵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探索創新,采取多種途徑鼓勵先進,努力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充分調動村(社區)法律顧問、大學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參與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三)強化考核評價。省廳將“1+1+N”行動落實情況納入“八五”普法終期評估驗收和年度市州司法行政工作績效考核重要內容,作為普法守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評優評先重要依據。探索完善村(社區)法律顧問和“法律明白人”考評機制,試行“法律明白人”五星分級管理辦法,推村(社區)法律顧問、大學生送法下鄉活動和“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優勢互補上取得新實效。市局也將“1+1+N”行動落實情況納入對縣市區司法行政工作績效考核重要內容,作為普法守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評優評先重要依據。
(四)注重總結宣傳。要深入挖掘村(社區)法律顧問、
大學生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投身“1+1+N”行動的典型人物和事例,各縣市區司法局至少要推薦具有廣泛性、代表性和先進性的村(社區)典型集體1個,村(社區)法律顧問、大學生普法志愿者和“法律明白人”先進個人代表各1名,以及基層在推進“1+1+N”行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依托各類媒體、媒介加強宣傳報道,不斷擴大“1+1+N”行動的覆蓋面、輻射面和影響面。在行動開展過程中,各地要及時報道“1+1+N”行動相關情況,不斷總結工作經驗、形成長效機制,提升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整體水平。
- 全部留言
- /
- 評論
-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