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監管行政處罰公示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2-12-05 17:49
校外培訓監管行政處罰公示
行政處罰決定文書 |
湘鄉教罰字〔2022〕第1號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 |
處罰內容 |
警告,處5千元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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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
湘鄉市靜澤培訓學校有限責任公司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91430381MA4TC9JU79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賀樂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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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
湘鄉市教育局 |
處罰機關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430381006234350H |
違法違規事實 |
未向教育部門備案,暑假開展學科類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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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違規行為類型 |
1.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2021〕40號)中要求“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 2.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中要求“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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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七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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