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2-06-03 16:03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號)《湘潭市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潭教發〔2022〕5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提高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助推“雙減”政策落地見效,營造良好教育生態,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 堅持育人為本。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雙減”政策,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 堅持依法依規。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9〕15號)等文件精神,堅決遏制違規招生入學行為。
3. 堅持公平公正。把公平公正作為招生入學工作的基本價值取向,著力完善制度體系,著力健全體制機制,嚴格規范管理,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切實保障招生入學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二、招生辦法
1. 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建立義務教育階段常住人口學齡兒童摸底調查制度,加強生源分布情況分析,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要求,充分考慮適齡兒童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行政區劃、交通狀況等因素,為每所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招生片區范圍。片區劃定后應保持相對穩定,對出現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較大等情況的,在科學評估、廣泛征求意見并加強風險評估的基礎上適當調整片區范圍,提前向社會公布,并深入細致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 明確入學條件。凡年滿六周歲(年齡截止日期城區以當年8月31日為準,鄉鎮地區可根據學位情況適當延遲至當年12月31日前)的兒童依法注冊入學。城區入學報名應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和不動產權證(或原土地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預告登記證明)等資料,學生戶口簿住址與實際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家庭住址(即不動產權證,或原土地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預告登記證明)為入學依據。鄉鎮學校可參照此要求。
3. 健全有序錄取機制。按照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總體要求,分別明確小學、初中學生錄取的具體方式和規則,根據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和法定監護人住房情況,依據“房戶一致”優先原則,在劃定的招生服務范圍內按生源排序的相關規定接收學生,切實保障入學機會公平。片區內報名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的,學校應全部錄取;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按照已明確的規則錄取,其余未錄取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在相鄰片區就近協調安排入學。
4. 規范組織網上報名。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必須使用湘潭市統一的網絡平臺進行報名、審核、錄取。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報名,各學校不得自行接受報名。市教育局與市公安局和市自然資源局聯動,加快推進區域內戶籍、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逐步實現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和錄取,切實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等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及時要求學生提供。應當采集學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長姓名、聯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應在招生入學時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序隨意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
5. 全面落實公民同招。認真落實中央有關文件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和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的規定要求,堅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按照“屬地管理、超員搖號、免試入學”的原則進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在湘鄉市區域內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跨區域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科學設置工作程序、搖號批次、志愿填報等要求,做到全程錄像、結果實時公開,主動邀請紀檢監察、公證、媒體及學生家長代表等進行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6. 規范隨遷子女入學。各地要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加快推進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入學就讀。
7. 保障特殊兒童入學。具有本市戶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障、聽障和視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協調,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輕度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安排隨班就讀,學校不得拒收;確實不能隨班就讀和到特殊教育學校接受教育、具有一定學習能力且在當地殘聯登記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提供送教上門服務。
8. 落實教育優待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優待對象,按照有關文件要求,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9. 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實行網上報名、錄取和注冊學籍聯動機制,做到“一人一號,籍隨人走”。招生一律通過網絡報名平臺進行,擅自通過招生網絡平臺外自行組織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凡非招生網絡平臺生成并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的錄取名冊內的學生,一律不得放行學籍。
三、工作要求
1. 壓實主體責任。各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樹立科學教育觀、正確政績觀,為規范中小學招生入學創設良好環境,不下達升學指標或單純以升學率評價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炒作中考升學率和中考狀元。要將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作為解決招生入學矛盾問題的治本之策,優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學校辦學水平,為更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公平優質的基礎教育創造條件。
2. 加強政策宣傳。各校要切實做好新聞宣傳引導,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要依法依規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主動公開招生入學實施方案、具體工作辦法等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招生錄取期間,各校要向社會公布咨詢、舉報電話(信箱)等,接待群眾咨詢,妥善處置來信來訪。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服務范圍要在招生學校、小學畢業學校、招生服務范圍村組、街道和媒體公布。
3. 嚴肅紀律要求。各校必須嚴格遵守《中共湘鄉市教育局委員會 中共湘鄉市紀委市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關于嚴肅2022年中小學招生入學紀律的通知》(湘鄉教黨通〔2022〕1號)的相關規定,不得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通過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班(培訓機構)等進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機構或培訓機構等變相違規招生,不得招收各類特長生。
4. 嚴格執紀問責。各校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各項招生工作紀律要求,切實加強對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要將中小學招生工作納入日常督導,對各地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導。市教育局為招生工作負總責,書記、校長為招生入學工作第一責任人,教務主任為招生入學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對于因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依照管理權限給予責令整改、約談、通報批評、評先評優“一票否決”、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等處罰,并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的行政追責問責,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進行嚴肅的黨紀處理。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湘鄉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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