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潭市鎮人民政府2025年行政執法 工 作 報 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6-02-02 09:39
湘鄉市潭市鎮人民政府2025年行政執法
工 作 報 告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2025年我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按照上級的要求,認真貫切落實各項工作,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完善綜合行政執法政策機制,規范綜合行政執法,狠抓落實,現將2025年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2025年行政執法基本情況
1.執法隊伍建設情況。我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現有隊員6人,監督員1人,配備執法記錄儀2臺,執法制服5套,全鎮持有執法證人員10人。
2.行政執法案件辦理情況。今年我隊共處理各類涉嫌違法事件5余起,協助水利局執法1例,所有案件得到了有效處理,對以此獲利的違法人員給與了嚴厲的打擊,違法現象得到了及時糾正,有效遏制了我轄區內各類違法行為。
3.行政執法檢查情況。執法大隊與鎮農綜、生態環境、經發等部門站辦聯合開展禁止秸稈焚燒、基本農田保護、宅基地管理、林地保護、燃氣安全、非法采砂、非法捕撈等巡查等共計130余次。
4.行政強制工作情況。對在渠道、河道電打魚,布設地籠等行為進行制止,收繳工具,2025年已收繳和銷毀電瓶1個、地籠24個。協助相關部門處理違法建設1起。
二、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情況
1.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和管理情況。 2025年3月,制定了《潭市鎮2025年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計劃》,采取集中培訓與專題培訓、個人自學、專家授課等方式。全年學習培訓不少于60學時,全體行政執法人員和執法監督人員培訓覆蓋率達100%。
2.行政執法標準規范化建設情況。為提升行政執法的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我們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行政執法標準和規范。這些標準和規范涵蓋了執法的各個環節,包括執法程序、證據收集與審查、法律文書制作、執法監督等。通過嚴格執行這些標準和規范,確保了執法活動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3.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我們積極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簡稱“三項制度”)的落實。通過加強宣傳、完善制度、強化監督等措施,實現了“三項制度”在行政執法領域的全覆蓋。這不僅提高了執法活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還有效防范了執法風險和腐敗問題的發生。
4.行政執法與普法教育相結合情況。在行政處罰過程中,我們積極推行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加強對當事人的法律教育和宣傳,提高了當事人的法律意識和守法意識。同時,結合具體案例進行普法教育,增強了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5.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情況。針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執法行為,及時啟動執法監督程序,找準病灶、對癥下藥,切實解決執法不規范、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通過深入排查、集中整治等方式,對執法不公、執法不嚴,執法不廉等問題進行了有力打擊。同時,加強了對整治行動的跟蹤問效,確保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6.行政執法案卷質量檢查情況。為提升行政執法案卷的質量,我們加強了對案卷制作的管理。通過交流學習、定期檢查等方式,提高了執法人員對案卷制作的認識和技能。同時,加強了對案卷的歸檔和管理,確保了案卷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或計劃
一、 指導思想;緊緊圍繞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務,強化法律責任,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推進建設法治政府的各項工作,為促進全鎮發展構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 、提高執法的規范性;嚴格執行執法工作制度,嚴格規范行政執法程序,認真貫切執行相關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主要行政行為的程序,通過規范行政執法程序,解決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
三、加強執法力度;依法依規對轄區內秸稈焚燒,野外用火,露天垃圾焚燒,非法電打魚,非法采洗砂,非法采礦及宅基地違建等工作的巡查和打擊力度。
四、加強自身法治知識學習;提高自身行政執法能力,組織綜合行政執法人員開展定期相關法律知識學習和培訓,樹立法治觀念,強化法治思維,科學執法,文明執法,創新執法工作思路,強化宣傳引導,讓我鎮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創造新局面。
湘鄉市潭市鎮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8日
附件2
2025年行政執法案件數據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湘鄉市潭市鎮人民政府(蓋章) 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張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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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 單位名稱 |
行政執法行為類別及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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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件) |
行政確認 (件) |
行政強制 (件) |
行政裁決 (件) |
行政檢查 (次) |
行政處罰 (件) |
投訴舉報為線索來源辦案數 (件) |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案件(件) |
罰沒金額 (元) |
移送司法機關刑事案件件數 |
行政復議案件數(件) |
行政訴訟案件數(件) |
||||
|
潭市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42 |
0 |
0 |
0 |
0 |
7 |
0 |
0 |
4500 |
0 |
0 |
0 |
|
||
填表說明:1.各單位匯總的執法案件數據必須是當年已辦結的案件數據。
2.委托執法的有關數據由委托機關匯總報告、公開。
3.本表匯總數據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縣市區數據含鄉鎮(街道)執法數據,但注意不要與委托執法部門重復統計。
5.行政復議案件數與行政訴訟案件數統計口徑為前述6項行政執法行為引起并在本年度內立案的復議、訴訟案件數。
附件3
2025年涉企行政執法數據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湘鄉市潭市鎮人民政府(蓋章) 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張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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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單位名稱 |
行政執法行為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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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 處罰(件) |
涉企行政 強制(件) |
涉企行政 檢查(次) |
跨部門聯合涉企行政檢查(次) |
掃碼入企(次) |
罰沒金額 (元) |
投訴舉報為線索來源辦案數(件) |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案件(件) |
免罰案件 (件) |
免罰金額 (元) |
從輕減輕 案件(件) |
從輕減輕 金額(元) |
包容審慎適用行政強制措施(起) |
|
|
潭市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0 |
0 |
13 |
0 |
1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填表說明:1.涉企行政執法定義指企業(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和其他企業;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農民專業合作社視為企業)為行政相對人的執法行為。
2.各單位匯總的執法案件數據必須是當年已辦結的案件數據。
3.本表匯總數據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4.執法數據為“0”的也要進行分析。
5.縣市區數據含鄉鎮(街道)執法數據,但注意不要與委托執法部門重復統計。
6.委托執法的有關數據由委托機關匯總報告、公開。
7.“包容審慎適用行政強制措施情況”包括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決定、限縮行政強制措施范圍、限縮行政強制措施實施時間。
8.“罰沒金額”以年底各單位財政入庫數額為準。
附件4
2025年行政執法保障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湘鄉市潭市鎮人民政府(蓋章) 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張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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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單位名稱 |
行政執法監督及法制審核人數 |
行政執法崗位編制數 |
在崗執法人員數 |
執法輔助人員數 |
本部門持證人數 |
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持證人數 |
行政執法 人員培訓 |
行政執法音像記錄設備 |
執法類電子技術 監控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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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編制 |
事業編制 |
工勤 |
外聘 |
人次 (人) |
學時 (時) |
執法記錄儀 (臺) |
錄音筆 (臺) |
服裝(人) |
車輛(輛) |
其他執法設備 |
執法領域 |
設備數量 |
近三年罰款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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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潭市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0 |
6 |
0 |
6 |
|
|
10 |
4 |
6 |
60 |
2 |
0 |
5 |
0 |
0 |
|
0 |
0 |
填表說明:1.行政執法監督及法制審核人數為實有在崗人數。
2.“本部門執法證持有人數”包含本部門二級行政執法機構持證人數。
3.“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擁有執法資格證人數”指單獨設立的行政執法機構(如支隊、鄉鎮綜合執法大隊等),未單獨設立執法機構,則不填。
附件5
2025年“兩法銜接”工作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湘鄉市潭市鎮人民政府(蓋章) 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張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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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單位名稱 |
是否使用“兩法銜接平臺” |
正向銜接 |
反向銜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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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案件數(件) |
刑事 立案數 |
刑事不予 立案數 |
不予起訴案件數 |
反向銜接 受案數 |
行政處罰 立案數 |
不予行政處罰案件數 |
||
|
潭市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否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注:1.“刑事不予立案數”以行政執法機關收到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文書為準。
2.“不予起訴案件數”以行政執法機關收到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檢察建議為準。
3.“反向銜接受案數”以行政執法機關收到檢察建議、司法建議為準。
4.同一檢察建議、司法建議涉及多個行政執法案件線索或問題的,應當予以累計。
5.“移送案件數”應當大于等于“刑事立案數”“刑事不予立案數”“不予起訴案件數”之和。
6.“反向銜接受案數”應當大于等于“行政處罰立案數”“不予行政處罰案件數”。
附件6
2025年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工作統計表
填報單位:湘鄉市潭市鎮人民政府(蓋章) 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張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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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法單位名稱 |
行政處罰事項數(項) |
行政許可 事項數(項) |
行政檢查事項數(項) |
編制《跨部門聯合檢查》計劃數(個) |
依據上級部署開展專項檢查數(個) |
編制本級專項檢查計劃數(個) |
評查行政執法案卷數(件) |
評查案件整改問題數(項) |
查擺行政執法問題線索數(條) |
|
潭市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
0 |
0 |
13 |
0 |
13 |
0 |
0 |
0 |
0 |
填表說明:1.本表匯總數據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行政處罰事項數、行政許可事項數、行政檢查事項數請分類統計,例如:食品安全監管類X項、藥品、醫療器械與化妝品監管類X項、藥品、醫療器械與化妝品監管類X項。
3.案卷評查指各行政執法單位行政執法監督機構對本單位及下級單位開展的案卷評查,不包含同級、上級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對本單位開展的案卷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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