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棋梓鎮人民政府行政處罰決定書 (湘棋罰決〔2024〕40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4-01 15:34
當 事 人:周**
身份證號: 43032219720309****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地址):湘鄉市**鎮**村第**村民組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1340**** 609 職 務:
地 址:
本機關于2024年12月18日依湘鄉市自然資源局棋梓所移交線索一案對你立案調查。現已查明,你因原住宅年久老化漸具危險、面積狹小無法滿足家庭居住條件,于2019年4月擇棋梓鎮谷水村30組集體土地190m2在未獲得宅基地審批、也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建設雜房的行為,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1、未獲得宅基地審批、也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建設雜房,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六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2、未獲得宅基地審批、也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建設雜房,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14年修訂)第十九條的規定。
上述違法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
1.當事人周**身份證復印件1份(共1頁)、家庭成員戶籍復印件1份(共2頁),證實當事人身份信息和違法主體。
2.現場檢查記錄1份(共1頁),現場檢查(勘驗)示意圖1份(共1頁),現場檢查照片1份(共1頁),建房申請報告復印件1份(共1頁)、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1份(共4頁),共同證實當事人周**在未獲得宅基地審批、也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新建雜房的事實。
3.當事人周**詢問筆錄1份(共3頁),其他證人訊問筆錄2份(共5頁),共同證實當事人周**在未獲得宅基地審批、也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新建雜房的事實。
4.湘鄉市自然資源局棋梓所移交《自然資源違法案件移交單》及相關文書、圖片證據復印件1份(共3頁),共同證實當事人周**在未獲得宅基地審批、也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新建雜房的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實施行政處罰,適用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但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法律、法規、規章已被修改或者廢止,且新的規定處罰較輕或者不認為是違法的,適用新的規定。”,本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14年修訂)進行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屬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本機關已于2025年2月20日依法向你送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湘棋改字〔2024〕40號),責令采取改正措施或補辦審批手續以符合規劃。當事人因長期務工不在家,于3月7日申請行政處罰案件第一次延期辦理。2025年3月20日對你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湘棋告〔2024〕40號)(含聽證告知),告知你違法事實、處罰依據、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和可陳述申辯聽證的權利,你對該處罰事先告知未存異議,逾期未提出陳述或者申辯、也未提出舉行申請聽證的要求,視為你放棄陳述和申辯、聽證的權利。
綜上,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條第一款“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014年修訂)第四十二條“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處以罰款的,罰款額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規定,參照《湖南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一部分第一條第二款第二項第二目執行基準“因非公益項目建設非法占地的,按照以下標準執行,……(2)邊報邊用的,可以并處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5元以上15元以下的罰款,但占用耕地的,處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上15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決定作出處當事人非法占用集體土地每平米1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罰款190m2 x 10(元)=1900(元)(人民幣壹仟玖佰元整)
你應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或直接繳至棋梓鎮財政辦公室非稅室。逾期不繳納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本決定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
收款銀行:湖南省湘鄉市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戶名:湘鄉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
賬號:8401*************
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湖南省湘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向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訴訟期間不停止本處罰決定的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湘鄉市棋梓鎮人民政府
2025年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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