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棋梓鎮人民政府 行政處罰決定書 (湘棋罰決〔2024〕15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4-08-02 09:11
湘鄉市棋梓鎮人民政府
行政處罰決定書
湘棋罰決〔2024〕15號
當 事 人:成**
身份證號: 43032219760408****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地址):湘鄉市**鎮**村第**村民組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199****3199 職 務:
地 址:湘鄉市**鎮**村第**村民組
本機關于2024年4月29日依湘鄉市自然資源局棋梓所移交線索一案對你立案調查。現已查明,你于2023年10月擅自占用谷水村22組集體土地(林地),在獲批130m2宅基地建設面積且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規模:底層建筑面積130m2、總建筑面積380m2、建筑層數3層)的情況下,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新房,擅自超出面積513.82m2,其中主樓建筑面積304.47m2,副樓建筑面積219.54m2,現已竣工的行為,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1、造成林地毀壞并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
2、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住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第三款、《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3、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住宅,違反《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4、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住宅,違反《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四款的規定;
上述違法事實有下列證據證實:
1、當事人成**身份證復印件1份(共1頁)、家庭成員戶籍復印件1份(共3頁),證實當事人身份信息和違法主體。
2、現場檢查記錄1份(共1頁),現場檢查(勘驗)示意圖1份(共2頁),宅基地勘測定界圖1份(共1頁),現場檢查照片1份(共1頁),老宅權證復印件1份(共5頁),新建房屋平面圖復印件1份(共2頁),房屋建筑造價表復印件1份(共1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復印件1份(共4頁),建筑公司資質證書復印件1份(共9頁),私人建房保險合同復印件1份(共18頁),共同證實當事人成**在谷水村22組建設住宅的事實。
3、當事人詢問筆錄1份(共3頁),其他證人訊問筆錄2份(共4頁),《農村宅基地批準書》(農宅字4303811052023056號)復印件1份(共2頁),《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鄉字第4303811052023093026號)復印件1份(共1頁),共同證實當事人成**在獲批130m2宅基地建設面積、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規模:底層建筑面積130m2、總建筑面積380m2、建筑層數3層)的情況下,擅自超出面積513.82m2、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新房的事實。
4、湘鄉市自然資源局棋梓所移交《自然資源違法案件移交單》及相關文書、圖片證據復印件1份(共4頁),共同證實當事人成**占用集體土地(林地)違法建設住宅的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所處罰款數額較小,本案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進行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四十七條、《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的規定,屬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本機關已于2024年6月15日依法向你送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湘棋改字〔2024〕11號),責令改正或變更符合規劃,2024年7月16日對你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湘棋告〔2024〕15號)(含聽證告知),告知你違法事實、處罰依據、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和可陳述申辯聽證的權利,你對該處罰事先告知未存異議,自愿放棄聽證權利,逾期未提出陳述或者申辯,視為你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綜上,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19年第二次修正版)第六十四條、《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四十七條“……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的規定,鑒于當事人積極主動配合調查處理且未造成嚴重后果,符合《湖南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辦法》(湘自資規〔2022〕1號)第八條第二款“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二)積極主動配合調查處理且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參照《湖南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湘自資規〔2022〕1號)第四部分第一條第一款執行基準的規定,采信當事人提供的《自建住宅主體建設項目報價表》,決定對你作出處自建房造價的百分之五的行政處罰。
罰款:989512(元)x5%=49475.6元(肆萬玖仟肆佰柒拾伍元陸角整)
你應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或直接繳至棋梓鎮財政所非稅室。逾期不繳納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本決定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
收款銀行:湖南省湘鄉市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戶名:湘鄉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
賬號:8401*************
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湖南省湘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向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訴訟期間不停止本處罰決定的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湘鄉市棋梓鎮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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