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 湘鄉醫保處字〔2025〕第14號
湘鄉市壺天鎮中心衛生院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案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8-04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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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稱 |
湘鄉市壺天鎮中心衛生院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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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文書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 |
決定文書號 |
湘鄉醫保處字〔2025〕第14號 |
違法依據 |
違反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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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
存在過度檢查、重復收費、過度診療、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串換項目收費的違法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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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
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湖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辦法》第六條、第十三條第二項、《湖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序號2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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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內容 |
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退回損失醫保基金40735.4元;過串換項目收費處造成損失金額1.5倍的罰款15610.5元的處罰、過度檢查處造成損失金額1.5倍的罰款26989.2元的處罰、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處造成損失金額1.5倍的罰款17837.7元的處罰、過度診療處造成損失金額1倍的罰款302.3元的處罰、重復收費處造成損失金額1倍的罰款141.4元的處罰,合計處罰款6088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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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
2025年8月4日 |
執法主體名稱 |
湘鄉市醫療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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