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 湘鄉醫保處字〔2025〕第7號
湘鄉市人民醫院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案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4-17 10:53
湘鄉醫保處字〔2025〕第7號-人民醫院.docx
案件名稱 |
湘鄉市人民醫院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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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文書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 |
決定文書號 |
湘鄉醫保處字〔2025〕第7號 |
違法依據 |
違反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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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
存在超標準收費、超量開藥、串換項目、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將不屬于醫保支付范圍的納入醫保支付、重復收費、其他等的違法違規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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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
適用《湖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辦法》第六條、第十三條第(二)項和《湖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序號2進行處理。①超量開藥、串換項目、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按輕微D檔進行處理,三項合計涉及醫保基金4001.26元,責令退回損失醫保基金4001.26元,處造成損失金額1倍罰款4001.26元;②超標準收費、其他按輕微D檔按一般C檔進行處理,二項合計涉及醫保違規金額11781.31元,責令退回損失醫保基金11781.31元,處造成損失金額1.5倍罰款17671.96元;③過度診療、過度檢查、重復收費按較重B檔進行處理,三項合計涉及醫保違規金額740736.34元,責令退回損失醫保基金740736.34元,處造成損失金額2倍罰款1481472.68元。現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第(七)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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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內容 |
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并退回損失醫保基金柒拾伍萬陸仟伍佰壹拾捌元玖角壹分(756518.91元),罰款壹佰伍拾萬零叁仟壹佰肆拾伍元玖角(1503145.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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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
2025年4月16日 |
執法主體名稱 |
湘鄉市醫療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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