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 湘鄉醫保處字〔2025〕第5號
湘鄉市栗山衛生院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案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2-21 11:37
案件名稱 |
湘鄉市栗山衛生院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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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文書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 |
決定文書號 |
湘鄉醫保處字〔2025〕第5號 |
違法依據 |
違反了《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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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 |
存在重復開藥、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 、重復收費 、分解收費、串換項目、低標入院、其他等的違法違規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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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 |
適用《湖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辦法》第六條、第十三條第(二)項和《湖南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序號2進行處理。①重復開藥、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重復收費、分解收費、串換項目、其他按輕微D檔進行處理,以上6項合計涉及醫保違規金額8999.78元,責令退回損失醫保基金8999.78元,處造成損失金額1倍罰款8999.78元;②低標入院按一般C檔進行處理,涉及醫保違規金額5049.65元,責令退回損失醫保基金5049.65元,處造成損失金額1.5倍罰款7574.47元。以上7項共計退回損失醫保基金14049.43元,罰款16574.25元。現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第(七)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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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內容 |
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并退回損失醫;鹨既f肆仟零肆拾玖元肆角叁分(14049.43元),罰款壹萬陸仟伍佰柒拾肆元貳角伍分(16574.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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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
2025年2月20日 |
執法主體名稱 |
湘鄉市醫療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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