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銷售出版物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2-11-23 09:35
行政處罰決定書
(鄉)文綜罰字〔2022〕F-000002號
當事人:湘鄉市棋梓鎮兩元超市
證照名稱及編號:營業執照 92430381MA7CWLFAXH
住所:湖南省湘潭市湘鄉市棋梓鎮棋梓街39號附276號
2022年3月22日13時19分至2022年03月22日13時30分,湘鄉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執法人員黃凱(湘03042100009),劉炟(湘03042100005)在出示執法證件后,依法對位于湘鄉市棋梓橋鎮棋梓街的湘鄉市棋梓橋鎮兩元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場所正在營業,場所內懸掛社會信用代碼92430381MA7CWLFAXH的《營業執照》,沒有懸掛《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執法人員在進門后左邊第一排貨架第四層及第五層發現公開擺放出售的出版物若干本,其中有《鋼鐵是怎樣煉成的》、《惡魔小組戀事簿》等出版物共計300本左右,現場負責人無法出示《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執法人員現場制作了1、《現場檢查(勘驗)筆錄》1份;2、拍攝現場照片4張;3、《調查詢問筆錄》1份,要求湘鄉市棋梓橋鎮兩元超市經營者2022年3月22日14時到湘鄉市棋梓鎮人民政府接受詢問。以上事實,有以下證據證實:1、文書編號為(鄉)文綜檢(勘)字〔2022〕C-000115號的《現場檢查(勘驗)筆錄》;2、文書《調查詢問筆錄》。3、現場照片4張。
依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應當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
綜上,決定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1.罰款:貳仟元整(2000元);2.沒收非法財物:出版物301本。
你應當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湖南湘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或者通過/電子支付系統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本機關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出罰款的數額),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你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湘鄉市人民政府或者湘潭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經催告后仍未履行義務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本機關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湘鄉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
2022年03月30日
(本機關將依法向社會公示本行政處罰決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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