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湘鄉市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示表(第2批)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4-06-05 15:46
2024年湘鄉市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示表(第2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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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案號 |
案件 名稱 |
行政相對人 |
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主要違法 事實 |
行政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 結果 |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濟渠道 |
行政處罰機關 |
作出行政處罰的日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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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湘鄉農(農藥)罰〔2024〕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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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的農藥案 |
湘鄉市潭市鎮新街萬路通農資銷售部 |
92430381MA4C3EM51W |
萬某聯 |
2024年3月6日,本機關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時發現由河北榮威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敵草快”產品瓶上未標注生產日期(有效成分含量為200g/L,劑型為水劑,農藥登記證:PD20141078,農藥生產許可證號:農藥生許(冀)0024,產品標準號:Q/HRW14-2020)。在潭市鎮新街萬路通農資銷售部(經營者:萬錫聯)銷售,屬標簽不符合規定的農藥違法事實。 |
依照《農藥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參照《湖南省農業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農藥)第17條第一項的標準。 |
1.沒收涉案農藥27瓶; 2.沒收違法所得9元; 3.罰款5000元整; 罰沒款合計50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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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方式:湘鄉市中國銀行繳納罰款,收款單位:湘鄉市財政局非稅收入匯款結算戶582058025401。期限: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 |
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湘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六個月內向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
湘鄉市農業農村局 |
2024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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