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湘鄉人社監罰字〔2025〕5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4-29 15:59
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
湘鄉人社監罰字〔202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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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勞動保障監察股于2025年3月17日接到陳新宇等56名員工投訴你公司存在拖欠2024年10月份半個月、12月份、2025年1月份、2月份的工資。經查,你公司存在拖欠157人2024年10月份半個月工資409386.08元、144人12月份工資723142.19元、141人2025年1月份工資472461.73元、142人2月份工資503170.74元,共計拖欠2108160.74元的違法行為。據此情況,我局于2025年4月2日依法對你公司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湘鄉人社監令字〔2025〕6號)。你公司在接到指令后,既未按文書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報送書面整改情況,也未將拖欠的員工工資全額支付到位。2025年4月16日,我局對你單位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湘鄉人社監罰告字〔2025〕4號),你公司仍未將違法行為整改到位。你公司拒不執行勞動保障監察指令。
以上事實有2024年10月、12月、2025年1月和2月工資明細表、質證說明書、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等證據佐證。
你公司的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三十條第三項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的規定,你公司逾期不支付157人2024年10月份半個月工資409386.08元、144人12月份工資723142.19元、141人2025年1月份工資472461.73元、142人2月份工資503170.74元,共計工資總額2108160.74元,我局責令你公司按照應付金額50%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1054080.37元。
2.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第三項“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處 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湘人社規〔2021〕18號)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的規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湘人社規〔2021〕18號)(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類)第18項之規定,你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將員工工資支付到位的違法行為具有《基準制度》第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拒不支付的,我局決定對你公司作出壹萬元整(10000.00元)的罰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湘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監 察 員:周新鋒18-XT0047 賀威強18-XT0052
聯系電話:0731-52265571
聯系地址:湘鄉市東山街道大將南路360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0室)
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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