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 (湘鄉人社監罰字〔2025〕2號)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5-03-19 11:28
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罰決定書
湘鄉人社監罰字〔2025〕2號
湖南禹征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30103MA4Q10N0XK,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黑石鋪街道新開鋪路披塘村二期安置小區25棟6號一樓,法定代表人:朱志武):
我局于2024年12月9日分別接到譚啟春、葛仲華、段扶軍、李炎文、張炎林等19人投訴年產2萬噸電池級碳酸鋰生產線項目(一期)一標段正負零以上及室外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108451元。經查,你單位是年產2萬噸電池級碳酸鋰生產線項目(一期)一標段正負零以上及室外工程項目的勞務分包單位,你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確實存在拖欠譚啟春、葛仲華、段扶軍、李炎文、張炎林等19名農民工工資108451元的違法行為。
以上事實有公司項目負責人曾海兵簽字認可的結算書、工資表、筆錄等證據佐證。
我局于2025年2月24日對你單位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湘鄉人社監令字〔2025〕3號),責令你單位依法支付所欠工資,但你單位一直未依法支付。你單位的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第八十五條、《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八條、第三十條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機關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根據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第十條之規定,我局對你單位作出2000元的行政處罰。
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湘鄉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湘潭市岳塘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訟訴。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 系 人:彭存福 18-XT0046 周強 18-XT0100
聯系電話:0731-52265570
聯系地址:湘鄉市東山辦事處大將南路360號(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06室)
湘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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