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市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3-01-30 09:47
湘鄉市民政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
(2023年1月)
2022年,在中共湘鄉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湘鄉市民政局積極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的工作理念,按照省、市各級有關依法行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要求,結合民政部門工作職能和工作任務,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現將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保障,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我局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全市民政系統“民本化、法治化、信息化、社會化、專業化”五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予以推進,局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一是加強學習。建立了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2022年以來,帶領干部職工開展專題法治學習4次以上,深入學習了《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四卷,《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干部培訓專輯等,有效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二是研究部署。我局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民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以局長辦公會形式對法治工作全面統籌安排,研究制定《湘鄉市民政局2022年度普法重點任務清單》,確保法治建設工作中“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任務重點推進。三是定期匯報。我局對省、市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工作任務均及時、高質量落實到位,并定期溝通匯報。2022年,按照規定在湘鄉民政官網及時公開了《湘鄉市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和《湘鄉市民政局2022年度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報告》。四是強化考核和督促檢查。將法治政府建設與民政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納入局機關各股室(中心)和直屬事業單位及鄉鎮(街道)民政重點工作綜合評估指標。
(二)加強干部教育管理,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一方面扎實推進干部學法用法。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傳教育活動并將其納入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為全局干部職工購買《民法典》學習讀本,邀請我局的法律顧問萬廣云律師給全局干部職工舉辦了《民法典婚姻家庭法律常識》專題講座,不斷推動干部學法用法的主動性、自覺性。社會組織管理、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慈善事業和社會工作、基政、殯葬管理等各個業務股室均組織舉辦了當家法律法規的專題培訓學習,工作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不斷加強。加強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好不好作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組織干部職工參加全市民政行業普法考試。在分行業學法考法中,2022年,民政系統干部職工學分達標率、考試通過率均實現100%。
(三)努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確保民政各項工作依法開展。一是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開展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審查,所涉及的文件均未違反依法和公平原則;認真落實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年進行一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規范性文件,及時予以修改或廢止。二是制定和嚴守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在行政決策過程中,認真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黨內民主,進一步完善黨組議事規則等文件,堅守“三重一大”制度,充分聽取班子成員和相關業務部門的意見,重大決策邀請法律顧問列席會議,確保了科學、民主、依法決策。三是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聯合法律顧問開展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確保行政執法行為合法規范。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強執法人員培訓和資格管理。下發行政執法公共知識及民政政策法律法規,積極組織干部職工參加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加強民政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目前全局取得行政執法資格的共有6人,報名參考人員20人。二是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全面推進執法公示公開,在湘鄉民政官網對局行政執法人員信息、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執法決定及時進行了公示。三是做好復議應訴和糾紛化解工作。2022年,市民政局無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
(五)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職能,不斷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是做好社會組織登記工作。嚴格按照要求推進“一窗受理、集成服務”,所有社會組織行政許可事項均進駐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政務大廳統一辦理。2022年1~12月,共辦理社會組織行政許可登記78件,其中:辦理社會組織成立登記6家(社會團體5家,民辦非企業單位1家);辦理社會組織變更登記8家(社會團體3家,民辦非企業單位5家);辦理社會組織注銷登記16家(社會團體3家,民辦非企業單位13家)。二是加大對社會組織的執法力度。以年度檢查和抽查為契機,全面掌握全市社會組織情況。2022年,共開展社會組織行政執法4次,專項取締行動1次,取締非法社會組織6家,對268家社會組織開展年檢,對年檢中發現存在問題的社會組織,要求其出具書面說明并限時整改;對不按期參加年檢的單位,下發催辦通知書;對連續兩年不參加年檢或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按照規定予以警告或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全年警告處罰10家社會組織,撤銷登記10家社會組織。三是全面清理整頓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工作。結合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整治行動,我局制定了《關于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抽查檢查工作的實施方案》,對所有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進行了摸底,要求各單位自查自糾。要求各單位上報了收費自查報告,聯合市發改局、市場監督局對6家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包括會費標準的制定程序、會費檔次,制止重復收費、規范以產銷量或企業規模等為基數收取會費等。
(六)積極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提升民政普法水平。印發并及時上報公布《湘鄉市民政局“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清單》。緊緊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治理、防范風險等方面職能,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重點做好清明節、中元節、重陽節、春節四個時段關于移風易俗、樹立文明節儉祭掃的宣傳工作。由法規信訪股牽頭,組織業務股室深入到社區、人員密集場所針對群眾關心的禁毒、防范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社會救助、老年人福利、殯葬改革等問題進行集中宣傳;認真組織本行業“憲法宣傳進社區”、打擊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的專項法治宣傳;以微信公眾號、新聞媒體、手機短信等形式,積極主動發聲,加強《民法典》涉及民政領域的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宣傳,民政普法水平不斷加強,普法范圍不斷拓展。
二、存在的問題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是法治人才力量缺乏。我局雖聘請了法律顧問參與各項法治工作,但相關干部職工法律知識系統性不強、對法律專業問題把握不夠。如在行政處罰案件法制審查過程中,因為缺乏經驗,實踐指導不夠,相關程序的具體實施與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尚未成立綜合執法股室,執法人員散落在各業務股室。有執法職能的股室在開展執法行為時存在人員力量不夠、臺賬資料整理不規范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法治政府的規范化建設。
二是法治水平有待提升。我局加強了法治培訓,出臺了各項制度的實施細則,但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需進一步提高,理論與實際操作存在一定的差距。長期以來,民政部門主要行使行政給付、行政確認、行政許可等依申請的行政行為,還較少采取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依職權的行政行為。因此,干部隊伍在一定程度上還存在不會執法、不善執法、不敢執法等問題,在社會救助、社會組織管理和殯葬改革、養老服務等領域,查處的案件較少,沒有產生有效的警示效應。在全面從嚴治黨、全面依法治國的背景下,這可能帶來一定的政治風險和法律風險。另外,我局規范性文件審查能力和水平也有待提升。我局雖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積極開展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公平性審查,但是,在開展規范性文件法制審查方面仍存在明顯不足,部分股室沒有規范性文件需要進行法制審查的意識,對什么是規范性文件的概念存在模糊認識。同時,因法制審核人員的缺乏,在文件審查過程中也出現程序和概念把握不準、不知如何界定的現象,審查工作還需進一步規范。
三是法治建設有待創新。民政法律規范體系存在著層級較低、內容滯后、法律缺失等問題,一些業務領域既沒有法律,又沒有法規,甚至連規章都沒有。如社會工作、社區治理等領域目前仍沒有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規章,主要依靠政策文件推動工作,與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不相適應。同時,法治政府建設離不開普法宣傳,在日常普法宣傳工作上還存在形式不夠多樣,缺乏對普法教育的全面性、系統性、長效性的規劃,普法工作與業務工作融入度不夠高等問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進一步加強民政部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力度,不斷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深入發展。主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積極完善民政依法行政制度,加強對法治工作的監督檢查。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責任制為重點,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對標法治政府建設部署要求,落實黨政負責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人職責,認真研究和完善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三項制度”辦法,不斷建立系統完善、設置科學、責任明晰的依法行政制度,積極推進科學立法、全面普法、公正執法的法治制度,全面提高民政法治建設水平。
二是加大民政法律法規宣傳及干部培訓。采取多種形式將普法與日常工作相結合、與民政領域風險防范相結合,開展民政普法“廣告式、定制式、定點式”宣傳,組織部門法律法規專題宣傳活動,不斷加強民政法治宣傳的精準性、有效性。通過日常學習、專題培訓、以案釋法等工作,全面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促進民政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三是加強民政法律配套政策創制,深化法治惠民。積極參與上級關于推動促進養老領域地方立法工作的探索,為民政事業發展提供政策法規機制保障。同時,進一步細化民政工作各項規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進工作程序化、系統化和公開化。通過法治建設,打通堵點、堵塞漏點、掃除盲點、補齊短板,特別要做好“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按照“能減就減,能放則放”的要求,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壓縮并明確行政審批時限,最大限度推進民政領域政務服務便民化,不斷提升群眾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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