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解讀】關于印發《湘鄉市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4-05-28 15:45
【部門解讀】關于印發《湘鄉市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問:什么是農村宅基地?
答:農村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不包括與宅基地相連的農業生產性用地、農戶超出宅基地范圍占用的空閑
地等土地。
問:實施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有何意義?
答:1、保障和維護農民宅基地權益;
2、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3、規范宅基地使用;
4、積極探索宅基地“三權分置”有效途徑,加快建立“權屬清晰、管理規范、布局合理、節約高效”的農村宅基地體制機制,全面提升農村宅基地管理水平,推進美麗宜居鄉村建設。
問:宅基地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制訂的依據是什么?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湖南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9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住房質量安全監管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78號)、《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市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潭政辦發〔2021〕38號)、《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市農村住房改擴建管理辦法〉〈湘潭市農村住房竣工驗收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潭政辦發〔2022〕41號)等法律法規及文件的規定。
問:宅基管理工作有哪些內容?
答:1、明確各級職責;
2、規范審批管理;
3、嚴格執法管理。
問:各級職責分別是什么?
答: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農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違法用地查處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標準,指導宅基地合理布局、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利用,組織開展農村宅基地現狀和需求情況統計調查,及時將農民建房新增建設用地需求報送市自然資源局。
2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安排宅基地用地規模和布局,滿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和規劃許可等相關手續,負責房屋權屬登記等監督管理服務工作。
3、市住建局負責指導鄉鎮加強對農村住房建設施工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提供限額以下農村建房方案圖集供農戶自由選擇,并對依法取得施工許可的農村住房建設設計、施工等提供監督管理服務。
4、市林業局負責委托鄉鎮對占用林地的審批,督導自然保護地保護機構對其范圍內居民建房合規性審核;
5、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監督鄉鎮審核申請的農村宅基地是否符合公路建筑控制區范圍規定的退讓距離、是否符合交通相關規劃;
6、市水利局負責占用水域和水域管理紅線范圍內的居民建房合法性審批;
7、生態環境等市直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承擔農村宅基地管理和農民建房相關監督服務工作。
8、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農村宅基地的審批、管理、服務工作,建立農村宅基地和建房審批一站式服務辦理窗口,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向農村居民提供政策咨詢,加強對農村居民宅基地申請流程管理,審批后出具《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農村宅基地批準書》;提出年度新增宅基地用地計劃;統籌屬地農村宅基地涉及農用地轉用的報批組卷工作;及時組織開展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巡查,建立巡查臺賬,設立舉報、投訴電話和信箱,并對巡查過程中發現、村級上報以及群眾舉報的問題第一時間進行處置,同時將農村宅基地管理執法工作納入綜合執法范圍,依法、依授權或依委托進行立案查處。涉及占用耕地建房,負責組織落實耕地“占補平衡”。
9、村(居)委員會要加強農村宅基地日常管理工作,并將其納入村規民約,依法依規合理安排轄區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負責宅基地申請人資格及相關事項的初審、公示,并出具初審意見。村(居)委員會主任為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村級協管員,村(居)委員會要將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納入村級網格管理人員職責范圍;對巡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制止、糾正,并第一時間向鄉鎮人民政府報告。
問:是如何規范審批管理的?
答:1、鄉鎮依法履行宅基地審批權。農村居民住宅建設用地實行鄉鎮人民政府行政正職負責制,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宅基地用地審查、農房建設監管等職責的農村宅基地聯合審批領導小組,推行一個窗口對外受理、多部門內部聯動運行,建立健全宅基地聯審、聯辦、聯合執法工作機制,為農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2、規范審批流程。按照“農戶申請、村級審查、部門審核、鄉鎮審批”的程序,由各鄉鎮農村宅基地聯合審批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聯審聯辦農村宅基地建房審批工作。宅基地審批通過的,由鄉鎮人民政府發放《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農村宅基地批準書》。竣工驗收通過后經農戶申請,由自然資源部門發放《不動產權證書》。各鄉鎮要建立宅基地審批管理臺賬,有關資料留存檔案,并及時將宅基地審批情況報送市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把握審批原則。堅持規劃先行,農村宅基地選址必須符合自然資源部門編制的村莊規劃,新建的農村住宅應納入美麗屋場建設范疇,需占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占用林地的應依法取得林業部門核發的《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城鎮建設用地規劃范圍外的村莊,要通過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村莊整治、廢舊宅基地騰退等多種方式,增加宅基地空間,滿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農戶的建房需求。村(居)民建房應優先選擇原址重建或充分利用村內存量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原則上不得占用耕地,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確需占用耕地建房的,須申請各鄉鎮宅基地審批聯席會議同意。占用耕地鄉鎮必須實現“占補平衡”,具體指標由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予以確認。堅持先批后建、一戶一宅。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等規定“一戶一宅”的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方可申請一處宅基地。人多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集中統建、多戶聯建的方式,實現戶有所居。嚴守面積標準,農村居民新建住宅每戶宅基地面積標準涉及占用耕地的,最高不超過130平方米;使用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每戶最高不超過180平方米;全部使用村內空閑地和原有宅基地的,每戶最高不超過210平方米。以“拆舊建新”理由申請新宅基地的,須在新房建成后,6月內自行拆除舊房,原宅基地退還本集體經濟組織或復墾成耕地。地坪、出進道路等戶屬設施不得違規占用農用地。
4、嚴格全程監管。落實村民建房“六到場”要求,即批前選址踏勘到場、開工定點放線到場、基坑基槽驗收到場、工程重要節點到場、主體結構完工到場、竣工驗收到場。
問:具體是如何嚴格執法管理的?
答: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對違反農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自行負責或指導鄉鎮查處“未批先建”“騙取批準”“批小建大”“批東建西”等違法行為;
2、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包括耕地保護、規劃許可、用途管控、非法占用土地等方面執法監管;
3、市住建局應當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加強對農村住房建設施工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根據鄉鎮查處上報的建筑工匠和施工企業農村住房施工違法行為線索進行依法查處,對已依法取得施工許可的超限(即三層及以上,工程投資額30萬元以上或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農民建房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4、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農村宅基地管理動態巡查制度,對農村居民在禁止建房區域建房、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擅自建房、未依據審批要求建房、在鄉鎮(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未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依法依規予以處置。
5、公安、水利、林業、交通、電力、生態環境部門依據與本部門相關的法律法規對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和違規建房依法予以處置。
- 全部留言
- /
- 評論
-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