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解讀】《開展創業帶動就業示范典型評選獎補工作實施方案》
湘鄉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www.yqfywz.cn 發布時間:2022-08-09 14:45
一、制定背景:
為營造濃厚的創新創業氛圍,深入推進我市創新創業工作, 實現就業倍增效果,集中評選一批勤勞致富、自強立業、創新成才、帶動就業的創業典型,大力弘揚“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精神,進一步促進我市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
二、制定依據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穩企穩崗穩就業十條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規〔2020〕2號)、《湖南省就業和農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關于推進全面創業增加需求創新職業教育優化供給更加有效實施就業優先戰略的意見>的通知》(湘就農發〔2022〕3號)和《湘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鄉市市場主體倍增行動實施(2022-2025年)>的通知》(湘鄉政辦發〔2022〕12號)
三、評選原則
按照“自主申報、擇優推薦、量化評選、網上公示”的原則, 擇優評選不超過20個創業帶動就業示范典型。
四、評選范圍:
全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成效顯著的自主創業就業個體工商戶 (含家庭農場)、初創企業(含農民專業合作社)。
四、評選條件:
(一)合法正常經營,經濟社會效益良好,無知識產權和其他經濟、法律糾紛,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以及其他國家政策不予鼓勵的產業除外),具有發展潛力;
(二)創業時間在1年以上、5年以內(如2022年評選,首次申領的營業執照注冊時間要求在2017年1月1日以后至 2021年12月31日止,以此類推);
(三)自主創業就業個體工商戶(含家庭農場)帶動5人穩定就業六個月以上,且全員參保(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均可);初創小微企業(含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10人穩定就業六個月以上,且全員參保(其中初創小微企業需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3人以上);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脫貧人口和退捕漁民就業人數較多、員工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比例高以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可優先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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